房屋建筑拆除施工方案【精选3篇】

时间:2023-07-05 08:40:19 | 来源:啦啦作文网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方案要怎么制定呢?差异网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3篇《房屋建筑拆除施工方案》,我们不妨阅读一下,看看是否能有一点抛砖引玉的作用。

房屋建筑拆除施工方案 篇一

一、各村巡查处置职责

(一)村书记为本村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调度本村区域范围内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的巡查、发现、制止和处置工作;村级巡查主要责任为村两委班子成员,明确村支两委人员按照分组包片的方式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管控、压实村民组长责任。利用各种会议开展“六个严禁”“八不准”“十个一律”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台账。

(二)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需求,严把建房入关口,按程序审核上报农户建房申报手续,并严格按照农户建房审批手续进行施工监督。严禁未批先建、批甲占乙、强占超占耕地建房。

(三)严格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各村要组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巡查队伍,全方位对村区域范围内的村民建房(建筑)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对未经批准违法占用耕地修建的建(构)筑物,要限期拆除复垦,消除违法状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早处置”的源头防控,对村民违法占地建房3日内未发现、5日内未处置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建立辖区内违法占地建筑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每周五12点前将巡查汇总情况书面报送镇农房整治办。

(四)对发现村民正在实施修建的违法建筑,应立即制止,并动员违法主体立即自行拆除,对不听劝阻的,立即报告镇城管办。

(五)负责督促违法主体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垦复绿,消除违法状态。

(六)协助镇属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乱占耕地执法行为。

二、镇属职能部门巡查职责

镇农房整治办:发挥牵头、协调、监督作用,镇属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建立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合力推进遏制全镇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

镇国土所:加强宣传,制定宣传资料和宣传标语,做到家喻户晓。负责开展日常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对巡查发现新增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建立台账并清查整治;对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认定;同时结合相关规定对卫片执法图斑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图斑拟定整治方案,经镇农房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整治措施后,对应向镇属相关部门提供需要完善建房手续的名单或种养殖备案农户名单,切实推进整改进度。按要求对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总报送相关材料。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农户是否符合“一户一宅”进行审核;对设施农业进行审查备案;对违法地块复垦标准进行初步验收。

镇村镇办:负责对存量乱占耕地建房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屋建筑是否符合城乡规划进行认定;负责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涉及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清查整治。

镇城管队:负责开展打击违法违章建筑、日常动态巡查,对巡查发现的新增建房问题建筑,发现一起立即拆除一起。为压实城管巡查任务,上级下发图斑后,严格执行3天未发现、5天未处置的责任追究制;同时对已经拆除的建筑物开展常态化“回头看”,防止建筑死灰复燃;按要求完善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镇经发办:负责对整治区域内建设项目备案情况、道路交通等项目涉及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类项目进行清查整治,对清查整治中涉及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主体,核实上报相关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水田司法所: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的法律适用情况进行指导,对同一违法行为违反不同法律法规,或同一违法行为不同法律法规处置要求不同的,提出具体适用意见和建议。

镇林业站:负责对新增建房问题建筑占用林地类别进行认定,按要求及时将相关材料汇总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未批先建的涉及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清查整治。

镇水利站:负责对重要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涉及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清查整治;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涉及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清查整治。

市场监管水田分局:负责对涉及新增问题建房的企业,开展联合查处工作,及时向国土所提供企业信息。

三、包村领导及包村部门巡查监控责任

(一)指导村级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工作;

(二)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级工作进行抽查核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督促整改;

(三)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报告违法占用耕地情况;

(四)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相关工作。

四、抓追责问责,强化“零容忍”向纵深推进

各村、镇属各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行为。镇国土资源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办、林业站、水利站、城管办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日常巡查措施,形成监管合力。

党政主要负责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主管领导责任,包村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村支部书记和包片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对于在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工作中工作不力、进展迟缓、底数不清、工作不履职的,对相关责任人和业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处理;对巡查不到位、报告不及时、制止不得力或故意压案不查、隐而不报、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的,报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后,移交镇纪委处理;对违规向违章建筑物审批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严格追究审批责任人和相关村和业务部门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镇纪委处理。

房屋建筑拆除施工方案 篇二

第一章 布置方案

1.1办公区的布置

办公楼为两栋二层结构,两栋各长29.12m,宽6m,为单排结构,首层高3米,二层高2.6m, 单间尺寸为3.64m×6m。办公楼平面布置见附图。

采用合格供应商的标准彩钢板轻钢结构,墙体材料采用防火岩棉夹心板,进场前核对其资质情况,在施工时控制施工质量,确保结构安全。

办公楼通过建设方提供水源接入,并通过三相接头接到卫生间用水区域。

从东侧变电房接出一路150KW电源供办公楼使用,在办公楼内各配置一个消防箱。用于消防防护。

1.2 西区域

休息室、门卫等在东大门西侧区域简称西区,为一栋一层结构,长32.76米,宽6米,为单排结构,檐高2.88米。男女卫生间及浴室为一栋一层结构,长7.28米,宽6米。西区为合格供应商的标注彩钢板轻钢结构,体材料采用防火岩棉夹心板,单间尺寸为3.64m×6m,西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第二章临时房搭设要求

2.1 搭设要求

办公区及西区场地原为芦苇荡,进行场地平整后再修建硬化水泥路面作为办公区道路。

临设基础开挖时要挖到原状土,设计标高面上200㎜采用人工挖土。根据消防规范要求,两层临房各设2道扶梯,栏杆高度为1.05m,走廊通道宽度1m。

彩钢板搭设时应增加防风应急措施,采取在彩钢板建筑的四角桁架上增加临时拉攀,在6级以上台风来临前采用防风拉索将彩钢板结构固定于地面设置的钢管拉锚桩上。

搭设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周边环境的安全和环境变化对建筑物的影响。

楼层内配备设施按照《上海建工集团视觉识别规范手册》,包括100㎡配备2只灭火器等。

2.2搭设注意事项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应系牢。

工作前应检查登高设施是否牢固,立人板要绑扎牢固。

搭设应从下至上搭设,遇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搭设二层时,应派人进行监护作业人员的工具,扳手等必须用绳系挂在身上,以免掉落伤及围墙外行人。

材料不准从下或往上抛。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2.3 临时建(构)筑物搭设的相关要求

2.3.1材料要求

本工程建(构)筑物主要为彩钢板房,按照相关要求彩钢夹芯板外层钢板厚度必须达到5㎜,用于承重结构的彩钢夹芯板厚度不小于75㎜。彩钢夹芯板粘结剂的粘结强度应大于0.10Mpa。

彩钢夹芯板应当提供相应的质量安全指标和防火等级指标,采用75㎜岩棉防火厚彩钢板。

2.3.2防火间距要求

临时建(构)筑物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的距离大于25m。

2.3.3安全疏散要求

(1)临时建(构)筑物周边应设有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

(2)临时建(构)筑物应在楼层设置疏散楼梯,房间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得大于20m。

(3)临时建(构)筑物疏散楼梯和走廊的宽度不应小于1.0m。疏散楼梯和走廊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05m。

(4)会议室设置在底层。

(5)办公区域应当设置疏散标志、紧急照明装置。

2.3.4用电要求

1.搭设临时建(构)筑物用房的临时用电应当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应有接地防雷

2.临电导线、电缆、电源开关、插座、漏电保护器、电度表等产品或配件的选购,必须符合国家3C标准,且具有产品合格证,禁止使用非标伪劣产品。

3.室内配线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塑料)夹、绝缘槽嵌敷或套管敷设。

4.办公区安装安全性强、符合节能要求的短路保护、过载保护电器以及单项电子负荷型有智能终端电度表装置(限荷安全控制装置)。用作办公区的临时建(构)筑物按需要设置线路。(详见办公区临电平面布置图)

5.食堂采用四级漏电开关和三路220V 漏电开关的动力用电和照明用电。

2.3.5消防设施的配置要求

1.临时建(构)筑物办公区域按规定设置每100㎡配备两具不低于二公斤CO2或四公斤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2.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设置在醒目和便于取用的地方,禁止挪用;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2.3.6使用规定

1.彩钢夹芯板临时性建(构)筑物周转使用次数一般不得超过3次,使用时间总和不得超过5年。

2.严禁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照明、取暖器、电炉、电炒锅等电加热器。

3.临时建(构)筑物内不得私接乱拉电线。需安装使用空调,应敷设专门线路。对空调洞、过墙洞等穿越隔墙部位须采用套管保护装置。

第三章临时房搭设

3.1 施工前准备

3.1.1 施工前应认真组织有关技术、施工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1.2 查看现场三通一平的情况,对现场的生活用水、污水排放等确保畅通,各种构件及板材的堆放场地应高出路面lOcm,以防积水。

3.1.3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施工需要,现场需接通380V和220V电源,计算好所需要足够的电源线,作好分配电箱的接电工作。

3.1.4 拟定送货车辆的行进路线及材料进场后的堆放场地,以确保道路畅通、不影响施工为准。

3.1.5 对土建基础的平面尺寸及水平进行测量、复核,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3.2 安装程序

根据图纸要求及彩板楼房的特点,拟订本工程安装工艺流程程:

3.2.1 钢架安装

构件的进场要按照规范规定要求进行清点、检查、验收和堆放,对因运输损坏变形的构件及时反映提出书面报告,不合格构件决不允许施工安装。钢架安装时桁架的尺寸进行复查校对,全部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2.2 螺旋固定

拼装好的钢构进行逐榀安装,首先撑起第一榀钢梁,钢梁撑起后用方管柱将钢粱支撑牢固,并用铅锤线调整第一榀梁,使其与地面垂直.用钢卷尺量准尺寸,然后撑第二榀粱,安装同上,接着安装片粱,片梁与主粱用螺栓。其余各榀主梁及片梁可按上述步骤全部安装到位,并再次检查钢梁位置是否 正确。如有偏差,还需调整。

3.2.3 柱梁楼板安装

确定无误后,用角铁焊接水平支撑及钢粱内的穿架,然后焊接方管柱和底盘铁。 柱梁安装结束后,安装楼板。楼板与楼板之间要密实。

3.2.4 墙板安装

楼板铺好后开始安装墙扳,安装墙板时.预留好门窗的位置,待外墙全部安装后,开始安装顶板,盖好顶板后,先将顶板上面的活全部做完,包括做好风檐板,防水处理,屋顶罩子等。

3.25 门窗安装

房屋整体安装结束后进行角窗安装,窗的安装注意密实,不应与墙板有缝隙,窗户安装完毕后应进行防水处理,门的安装要做到平、直。

3.2.6 楼梯栏杆安装

安装楼梯和栏杆,要求栏杆平直和栏板连接牢固,楼梯踏步采用花纹钢板,楼梯不能有晃动,楼梯与山墙固定,栏杆板用75mm自功螺丝与楼梯固定。

3.3检查、验收及使用

3.3.1 活动房隐蔽工程及搭设过程中,提供的构件质量检查评定表做好检查记录,验收时做为资料提供;

3.3.2 对不符合标准,及安装中不规范等,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做好验收记录;

3.3.3 搭设完毕后,由搭设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报使用单位,经使用总包单位验收确认符合使用条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3.3.4 在使用期间,要经常检查、维护。

第四章 拆除方案

4.1 拆除施工前准备

(1)总包方须为拆除方提供充分的条件(拆迁施工许可证、临时道路占用许可证、以及相关手续),以便安拆方施工的顺利进行。

(2)拆除单位必须有房屋拆除相关资质。

(3)拆除前须把电源线路切断,以保证施工过程中工人的安全。

(4)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施工需要,现场需接通380V和220V电源,配制好所需要的电源线,作好分配电箱的接电工作。

(5)施工机具、劳动力及专业技术工人均可满足施工的正常开展,施工前应认真组织有关技术、施工人员进行拆除安全和技术交底。 (6) 拟定送货车辆的。行进路线及材料退场前的堆放场地,以确保道路畅通、不影响退场施工为准。

(7)搭好落地钢管脚手架,准备好其他防护设施和安全设施。

4.2拆除施工程序

4.2.1 工程拆除施工工艺流程

根据图纸要求及彩板楼房的特点,本工程拆除工艺流程为:屋面包边拆除→屋面板拆除→二层隔墙板拆除→屋面C型钢大梁拆除→四周二层拉杆拆除→下层扣板拆除→木地板拆除→走廊钢板拆除→下层隔墙拆除→二层楼层C型钢梁拆除→四周立柱拆除→清理现场材料

4.2.2 拆除施工

a 拆除工作应由相关专业资质厂家进行,严禁擅自拆除;拆除的另一原则是“先装后拆,后装先拆”。活动房内楼层安装电箱时应用木梯子上人,上人到屋面的登高梯子也应用木梯子或者搭临时脚手架上至屋面;将屋面四周包边全部拆除,屋面板按顺序一块一块拆除螺丝,然后再往工具袋或者专用工具箱内放。

b 拆除二层隔墙板时,将隔墙板往地上传,以保持二层楼面有足够的拆除空间。

c 逐跨拆除屋面C型钢大梁后,由拆除人员配合往下传,并运离活动房场地。

d 拆除二层四周彩钢板包括拉杆,并清理现场。随后拆除下层扣板。

e 拆除二层木地板并清理出现场。拆除二层走廊钢板,包括栏杆走廊牛腿拆除。

f 拆除一层隔墙,再拆除上层楼层梁C型钢,并清理出现场。二层C型钢梁按顺序拆除,四周立柱包括彩钢板按顺序一间间拆除。 g以上按顺序全部拆除后,把所有板房材料清理出工地。

第五章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5.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杜绝在施工现场任意穿行、打闹。

5.2 在施工路段拉线围护禁止非工作人员通行,且派专人指挥看护。

5.3 施工用电:电气线路,临时和附属设施等,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并要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施工现场须配有专业的电工、焊工,非电工、焊工不得擅自动用施工电具及配电箱等。

5.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搭设完时必须专人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及领取合格准用证后方能使用。

5.5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高压线、变压器周围,都有要指定专用设置围拦或盖板和安全标志,施工前要对工人加强教育。

5.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而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挂好安全带,扣好安全保险钩,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靴鞋,不准向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7机械设备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

5.8在各种临边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设施。禁止上下交叉作业。

5.9工地现场防火措施及防火管理,必须符合公司有关防火制度的规定。现场必须设置灭火器。周围电焊作业需有看火人员。

5.10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5.11开工前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非有关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内。

5.12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拆除支撑及安全装置。拆除过程中确保人员的安全、行车安全,同时必须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清理现场,并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噪音污染。

房屋建筑拆除施工方案 篇三

一、重点整治问题

(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按照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xx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均属于顶风违法建设。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消除违法状态。重点整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项目实质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对住宅类房屋,要统筹考虑农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情况,依法稳妥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其中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要依法依规移交。

(二)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国办发明电〔20xx〕24号明确要求“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对20xx年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的,以及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占用的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要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消除违法状态。确实无法恢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国办发明电〔20xx〕24号明确要求“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对20xx年违规在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外以及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铁路、国道省道不得超过5米)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对未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

(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国办发明电〔20xx〕24号明确要求“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对20xx年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在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模和范围外擅自退耕还林还草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植物的,要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已毁坏种植条件的,还应处以罚款,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国办发〔20xx〕44号文件关于明确耕地利用优先顺序、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的有关要求,对20xx年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的要严格管控,要督促引导恢复为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对20xx年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的,要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其中属于20xx年9月1日以后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责令限期改正、严肃整改查处。

以上重点整治工作中,涉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推填土的,要一并督促恢复为耕地。

二、工作安排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等资料,立即组织市、县开展自查自纠,20xx年12月1日前全面启动重点问题整治,要充分利用春节前工作时间,抓紧推进;12月31日前,要上报工作进展及初步整治成果;2022年1月31日前,上报最终整治工作成果明细清单、整治成效及工作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本次重点问题整治的重大意义;要强化重点问题整治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安排部署。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起责,亲自抓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将责任落实,工作层层分解压实,采取强有力措施,将重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本次重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聚焦整治重点,列出问题明细表,统筹考虑实际情况,按照整治要求逐宗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消除违法状态。坚决防止搞“简单化”“一刀切”。要统筹安排日常工作与重点问题整治,协同推进,相互借力。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要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新增的任务一并推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整治,要结合20xx年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清单整改一并推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和绿色通道问题、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及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问题,要结合耕地卫片监督发现问题图斑的整改一并推进。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三)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改变耕地地类的,要最大限度恢复为耕地、消除违法状态,确实无法恢复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对实质性违法建设行为,要从重严处。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先冻结违法用地所在地区储备库内的补充耕地指标,拆除复耕后解除冻结。对项目批准责任人和违法当事人涉及党纪政务处分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自然资源部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或整治不实等典型问题的地区,将予以公开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对未能达到耕地“进出平衡”的地区,或者耕地流失数量较大的地区,将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结合督察工作,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责任,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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