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9篇

时间:2023-07-24 08:08:44 | 来源:啦啦作文网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差异网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9篇《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篇一

一、立柱钢筋笼高度大于5米的,必须在浇筑地系梁(承台)前至少设立三道揽风绳(揽风绳之间夹角120°)揽风地锚、拉线紧固必须牢固、可靠。

二、盖梁低高出地面2米的,必须设置四面防护网,搭设工作平台,严禁出现翘头板现象。

三、高度大于2米作业必须设置施工人员上下通道,施工高度在2米~5米采用直梯,大于5米的采用“之”型梯(见附图二示例)。

四、搭设通道支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持证上岗。

五、当有6级及6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停止支架架设和拆除作业。

六、梁板架设(箱梁现浇)完毕后,立即做好临边防护(见附图三示例)。

七、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

八、跨乡村道路、县道的施工作业处必须有专人值班,跨永煤铁路施工前必须上报安全环保部,取得与永煤集团联系,确保车辆通行安全。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篇二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搭板必须满铺,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的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鉴证方可使用。

4、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要对防护设施检查,要有专人负责,必须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建立采购台帐。

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必须有记录,经过逐级验收,所有的防护用品有合格证。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高空作业区域机具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与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检查,并做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休整合格后再行检查。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本文制定了加宁铝业有限公司高空作业防坠落控制程序的要求。

本程序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安全的高空作业环境,减少高空坠落事故风险。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加宁铝业有限公司的所有部门。

3定义

3.1表面的坑或洞

墙壁的开口或洞孔、高空作业平台(如脚手架)、房顶等距地面20xxmm或相关法律更严格的规定范围。

3.2 高度为3000mm以上的固定式或便携式梯子或相关法律更严格的规定。

3.3固定的支座

备有救生绳索、系索、减速装置的安全装置。

3.4安全带

可以系在员工的腿部、骨盆、腰部、胸部、肩部或其他部位的用于防止员工坠落的安全系带。

3.5高空作业场所

地面的开口或洞孔;墙壁的开口或洞孔;装货的码头;高空作业平台;房顶等地,其距地面20xxmm或相关法律规定的低于20xxmm处。固定式的梯子,其高度为3000mm或相关法律规定的低于3000mm。无保护的作业场所不在此限内。

3.6坠落防护

用于预防和保护员工从高处坠落的体系或设施。

3.7坠落防护设施

用于阻止或限制坠落事件发生的装备,这些设施包括:人员防坠落体系和固定的安全网。

3.8坠落防护系统

对于出现坠落的危险处,有防护装置的高空危险区域,进行人身防护的各种程序和工程加固方式的组合,这些系统组成如下:

3.9 围栏和下部围护侧板;

3.10楼梯扶手

协助人们上下楼梯或台阶的护栏。

3.11支承架

对于没有安全带挂点处,用来固定悬挂安全系索救生装置的架子。

3.12 管理程序上的控制(即标准的操作程序,如使用便携式梯子应按要求绑紧;作业时不能站在便携式梯子的顶部;在高空作业使用坠落防护装置(或大型升降机);在房顶上作业时的要求等。

3.13地面上的坑

其开口处的极限测量尺寸大于25mm小于300mm,使用某些材料后可以防止人员跌倒的任何地面、平台、路面或场地上的坑,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14地面上的洞

其开口处的极限测量尺寸大于等于300mm,可致使人员跌倒的任何地面、平台、路面或场地上的坑,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15护栏系统

用于防止员工坠落的直立的栏杆。

3.16洞

对于地面、房顶或其它的行走工作面,其裂口或缝隙的极限尺寸大于等于50mm。

3.17系索

用于将安全带连接至减速设施、救生绳索、挂点或在其末端有连接器的柔韧的绳索、钢丝绳或系带。

3.18个人坠落防护系统

用于防止员工从作业面坠落的系统,它由固定支座、连接器、安全带、系索、减速装置、救生绳索组成。

3.19工作平台

高出周围场地或地面的作业空间。

3.20栏杆-由一定数量组成的安装于墙上或通过托架按一定间隔固定,以保证安全通行的围杆。

3.21围栏标准-围栏分高围栏、中围栏、柱子三种。高围栏的顶部到地面、平台、走廊或斜坡的高度为1000mm;中围栏的高度为500mm。

标准围栏由刚性材料构成,其最薄弱点可以抵抗80kgf/m2的水平作用力。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22楼梯护栏标准-构成与围栏标准类似。但是,栏杆的顶部到梯级表面的垂直高度大于750mm小于900mm,且与梯级前边缘的梯级竖板成直线,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23 工作平台周围挡板标准-其垂直方向高度为100mm,与地表面的间隙不大于60mm,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24墙上的孔-对于任何墙或隔板,其开口处高度大于25mm且小于750mm,宽度没有限制,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25墙上的洞-对于可引起员工跌倒的任何墙或隔板,其开口处的高度大于750mm,宽度450mm,除非有地方性的相关的更严格的标准规定。

3.26监护人

在高空作业现场外,协助高空作业的员工,安全从事作业的人员。

3.27高空作业人员

经过高空防坠落培训,有能力并被许可在高空处从事作业的人员。

3.28许可发放者

发放并且授权高空作业的人员。

3.29需许可证的高空作业

作业高度在6米以上的高空地点,如天车轨道,厂房顶部。

3.30高空

距离地面或平台大于3米以上的地点。

4角色和责任

4.1工厂总经理

有责任确保该程序文件的实施。

4.2部门经理(车间经理)

负责高空防坠落程序的实施,并检查和不断改进。确保每个员工得到必要的培训,并熟悉高空防坠落程序有关要求。

4.3 ehs管理人员

为工厂经理、部门经理、监督检查人员、员工及其它需要支持的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以保证高空防坠程序的实施。协助评估、检查及改进高空作业管理。参与高空防坠程序的培训,熟知所在高空防坠程序中的有关规定。

4.4工程技术人员

为保证高空防坠落程序的实施提供工程技术方面的支持。熟悉高空防坠落程序的有关规定,协助高空防坠落程序的评估、检查和改进。

4.5培训部门及人员

指公司或工厂负责培训及相关事务的部门及人员。有责任对工厂的所有雇员和签约人员进行高空防坠落程序的培训及登记工作,并负责培训材料的更新和员工培训周期的审定工作,保证所有参与高空作业的人员在从事高空作业前均已参加过培训。

4.6员工

指与公司签约并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有义务接受ehs职能人员的培训,有义务对作业场所存在的高空坠落风险进行查除和提出整改建议。有义务监督、指正和监护其它员工在从事高空作业时存在的安全风险。

4.7监护人员

给执行高空作业的人员提供配合和帮助的人员。在实施高空作业中的必须与从事高空作业和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或者可以看见对方),以便在必要时联系救援 。在有必要时可以使用适宜的救援手段,但绝对不能进入狭窄空间实施救援。相反,必须确保坠落四周无其他任何危险。

4.8承包商或来访者

指与工厂有合同约定的外来人员。有义务在工厂内接受ehs职能人员的培训,有义务按ehs职能人员的要求执行高空防坠落程序。与承包商/合同者签订合同时,必须强调或将高空防坠落程序的有关ehs条款写入合同。

4.9项目责任人

指与公司签约的项目负责人或工厂专题项目的责任人。有责任和义务审查项目中涉及的安全风险,有责任和义务联系ehs职能人员对参与项目的人员进行高空防坠落程序及防坠知识的培训,并在作业的执行过程中承担高空风险的预防、检查和监督工作。

4.10紧急救援小组

指遇危险时刻公司或工厂的紧急救助小组。承担高空坠落事件中的紧急救援任务,有义务对高空坠落事件实施紧急救援,有责任和义务学习高空坠落的救护知识。

4.11救援人员

指紧急救援小组的成员,对那些在没有他人援助的情况下无法退出高空作业现场的受伤或生病人员,实施救援行动。救援人员必须受过急救培训,并且能够使用独立的救援器械。必须遵循紧急救援程序。

4.12采购人员

熟悉有关高空防坠落程序,只能采购经授权单位或ehs专门委员会批准的物品,从而保证高空防坠落程序的有效实施。

4.13高空防坠落程序负责人

负责制订和改进高空防坠落程序。对全公司的高空防坠落程序制订统一标准格式和检查内容。对高空防坠落程序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并参与高空防坠落程序的检查和改进。

5高空作业场所的确认和风险评估

5.1加宁公司必须对所有高空作业场所加以识别,建立全公司的高空作业场所总量表(附表1)。

5.2利用危险确认法,对存在风险的高空作业场所进行评估,确认其风险高低,并以图片或文字的形式向员工描述,建立风险意识。

5.3评定包括坠落和高空作业危险的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地面的坑和洞孔、墙上的孔和洞、房顶、梯子(便携式和固定式)、高空作业平台(如起重机平台,脚手架,楼顶)等。

5.4对初期和正在进行的评定所确定的坠落防护缺陷应优先处理,每个有坠落危险的区域的设计应符合坠落防护系统的规定。

6风险评估办法

6.1评估小组由高空作业委员会成员、安全员、作业人员组成,通过亲临现场和相关人员会议讨论,确定存在风险的部位。

6.2对存在风险的部位按风险因素表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根据分数高低,确定风险等级,并以图片和方字的形式纳入风险库。

6.3本评估办法同样适用于整改后的高空作业部位。

7高空作业控制措施

7.1对已经确定的存在高空作业风险的部位进行要求、培训和警示。

7.2完善及整改已经确定的存在高空作业风险部位的作业条件,降低风险。

7.3增加或补充已经确定的存在高空作业风险的部位的防坠落装置。

7.4作业前进行高空作业检查登记,发现未经培训或因健康等原因,不适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立即阻止其作业。

7.5作业前执行防坠装置的使用登记与检查程序,对不符合使用规定的防护装置立即停止使用。

7.6对需要人监护的高空作业,必须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方可作业。

7.7无论何时进行的高空作业,必须在工作平台下方建立一个安全区域,以确保人员或设备远离坠落物体的危险。

7.8从事高空作业前必须对梯子、护栏、三角架、救生索、挂点、绳索等防护装置再次进行安全检查与确认。

7.9对于所有的坠落防护系统和装置,在每次使用前都必须按检查程序预先进行检查。如梯子和挡板的状况、标识、防护装置的状况和有效性。

7.10对检查的结果要按程序进行登记,以便再次使用参考。

7.11对发生事故时使用的防护装置,必须经过安全鉴定无误后,方可再次使用。

7.12对有断股、油污、开口、撕裂等迹象的防护装置不得使用,并且进行登记与修复。

7.13 ehs部每年要组织两次程序执行情况的检查,车间每季度要组织抽查,检查结果要认真进行登记和保存,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通报和整改。

8防坠落设施的购买和保管

8.1购买防坠落保护装置应以安全性能达到承载要求,且符合ehs方针规定为准,对任何的例外必须经过ehs专家的认可。

8.2防坠落保护装置的购买以现场和员工需要为准则,要保证每位员工都有充足和易于获得的供给。

8.3坠落防护装置的使用要遵守制造商的建议。并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养,清洁和贮存。

8.4坠落防护装置必须放置在专用的存贮柜内,并编号和整齐放置。

8.5发生事故的坠落防护装置必须完全修好,并经过校验后,方能再次使用。

8.6对已损坏,有缺陷,已到使用寿命不能继续,修复后安全性能不能保证的坠落防护装置,必须剪断,交ehs部以旧换新。

8.7每年由ehs部对该程序检查一次。

9遵守

凡在加宁铝业有限公司范围内从事高空作业的员工、承包商、合同者均必须遵守该程序,对不遵守程序者,任何人均有权制止其作业。

10培训

10.1对于参加或获取批准的涉及坠落防护或高空作业的任何模式行为的员工,都应接受培训以获得相应的ehs安全能力、知识(包括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必要的技巧,并全面履行所指定的职责,培训具体内容见高空作业培训程序文件。

10.2培训资料可以由程序委员会负责编写和收集,或分享有资格单位提供的培训资料。

10.3通过培训要求员工对风险有清楚的认识和预防能力,了解和有效地使用和维护所要求的坠落防护系统和装置,理解高空作业许可和执行程序。

10.4通过培训要求员工学会紧急事件、事故及意外事件的自救及联络等处理,定期地或在适当的时候或至少每隔三年,按法律要求开展和实施再培训工作。

10.5对新员工和调岗员工必须进行高空作业培训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

10.6通过培训使员工使用并熟知与自己工作主题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标准。

11沟通

11.1工厂允许的高空作业场所应设置警告标识,并确认工作平台下方的安全区域,以确保人员或设备远离坠落物体的危险。

11.2通过班前会、意见本等任何方式与员工进行交流,汇总及整改高空作业存在的风险,不断完善防坠落保护体系,减少风险。

11.3建立交流机制向相关人员传达工厂的任何变化。

12紧急事件、事故和意外事件

12.1 发生紧急事件、事故和意外事件后,员工要首先联络紧急救援小组或与外部取得联系,并尽可能地自救。

12.2 对作业期间的异常情况,所有员工要及时汇报及检查。

13通知、报告和记录

13.1 要定期对高空作业控制程序进行培训,对未参加培训或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2 要建立高空作业防坠落培训记录,并妥善保存。

13.3 发生的坠落事件及事故,要及时上报,并以通知、报告等形式向员工宣讲,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13.4 在程序执行中涉及的检查记录和登记表要认真填写,并放置在合适的位置,方便检查与填写,并按照《ehs计划检查程序》执行。

14承包商和来访人员

14.1 任何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向承包商和来访人员提出程序要求,并监督承包商和来访人员实施高空作业。

14.2 对承包商和来访人员违反程序要求的情况,任何员工均有权汇报和拒绝其作业。

15支持文件、记录

15.1《加宁铝业有限公司高空作业许可证》

15.2《加宁铝业有限公司安全带使用前检查表》

15.3《加宁铝业有限公司安全带使用登记表》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篇四

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6)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要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8)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更不得防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9)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10)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

(11)高处作业不易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12)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应与电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要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安全网、安全帽与安全带

(1)安全网的材料要求:要求其比重小、强度高、耐磨性好、延伸率大和耐久性较强,此外还应有一定的耐气候性能,受潮湿后起强度下降不太大。同一张安全网所有网绳都要采用一种材料,禁止使用材料为丙纶的安全网。

安全网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安全网的搭设

本工程主体结构高9米,采用双排脚手架,施工采用双排结构脚手架的里侧应用立网封闭。立网的形式及规格见施工方案。

立网与架体连接应使用绑绳逐点绑扎,不得跳绑、漏绑。

(3)安全网的拆除

安全网的拆除应在施工全部完成,作业全部停止后,经项目安全主管安全的经理同意,方可拆除,拆除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

拆除的顺序,应自上而下的依次进行,下方应设警戒区,并设“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

(4)安全网的检查与管理

使用前的检查:安全网搭设完毕后,须经安检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每两周或一月做一次检查。如某一安全网受到较大冲击后立即检查,每隔3个月按批号对试验绳进行强力试验一次,并做好试验记录。每年还应做抽样冲击试验一次。

安全网应由专人负责购置、保管、发放和收存,网体在入库及库存时,要查验网上在两个不同的位置所附的法定的永久性标牌。严禁采购使用无产品说明书或无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的安全网,且必须有建设安检站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备专人负责保养安全网,并及时作检查和维修。网内的坠落物经常清理,保持网体干净,还要避免大量焊渣的其他火星掉入网内。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或网绳嵌入粗纱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损的异物时,即须进行清洗,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使用后拆下的网,要有安检部门作全面检查签定合格使用的证明,方可入库存放或重新使用。

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带刺的工具,以防损伤安全网。

(5)安全帽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

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911-91《安全帽》的规定。

戴安全帽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的垂直距离为9~90mm,安全帽抵抗冲击的能力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要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为4~5cm)。

购买安全帽,必须检查是否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准购买和使用不合格品。

(6)安全带

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90《安全带》规定的构造形式、材料、技术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等。

使用时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cm以上的绳要加缓冲器。

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接触高温、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检,抽验过的样带要换新绳。安全带的检验应按gb6095-95《安全带检验方法》进行,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篇五

1、高空作业是指在作业面落差2m及以上的作业。

2、人员要求:

(1)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经过相应培训;

(2)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禁止酒后、疲劳和生病期间从事高空作业。

3、对基层单位要求

(1)从事高空作业的单位应遵守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实施。

(2)从事高空作业的单位应定期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至少包括血压、视力、听力、握力、人体站立平衡性能等。血压、视力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听觉、握力人体站立平衡性每3年至少检查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3)从事高空作业的单位应确保高空作业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齐全有效,包括护栏、护罩、梯子、高空逃生器、安全网、安全带等,必须符合国家或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

(4)从事高空作业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高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4、防护装置及用品必须符合标准要求,且配备齐全,完好有效。

5、作业要求:

(1)作业前,现场负责人应组织作业人员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明确作业监护人员的工作内容、程序和联系方法。

(2)多个单位共同作业时,作业现场由总承包单位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参与作业的每个岗位人员应对 本单位高空作业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4)作业现场负责人应对高空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解,发现过度疲劳、情绪异常或饮酒、生病人员,不得安排登高作业。

(5)遇有6级及以上强风、暴雨、雷电、大雪等恶略气候时,禁止高空作业。

6、高空作业禁止下列行为

(1)违反规定不带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

(2)两个以上人员在同一梯子上同时攀爬或作业;

(3)沿梯子扶手下滑,在作业面奔跑、跳跃、打斗嬉戏或在易滚动、圆滑物件上行走;

(4)站、坐、靠扶手或护栏;

(5)将无关物品带上高空作业面;

(6)擅自拆除扶手、围板、护网、盖板等防坠落设施。

7、夜间作业时,应对现场照明装置及照明情况进行检查,达不到要求应立即整改。

8、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作业负责人应对各个层面作业进行统一指挥,加强作业过程的监控并及时向作业人员通报危险。

9、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对现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隐患问题,确保作业安全。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篇六

1:目的: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及定议:3.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均必须执行公司的《高处作业安全规程》。2.2高处作业的范围:作业高度在2~5m以下的为一级;5~10m以下的为二级;10~30m以下的为三级;30m以上为特级。

3:审批手续:3.1.1凡属危险高处作业,必须在作业前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高处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安全保卫科审批后,方准施工。3.1.2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必须对现场工作环境作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安全条件时方可施工。3.1.3二级以上(含二级)的高处作业,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公司安全保卫科亲临现场检查后,方准施工。3.1.4未经审批盲目冒险的高处作业,经检查发现后,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责任者和部门领导进行处罚,造成事故的将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3.2.3工作前应正确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检查各种工具,设施,发现问题立即调整,更换,停用,直正确认安全可靠,才能作业。3.2.4临时性的高处作业,应报安全保卫科,工艺设备科审批。项目的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并设专人监护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措施。3.3.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起吊五吨(含五吨)以上物件,需要办理《危险作业申请表》,经安全保卫科批准。起吊十吨(十吨)以上物件,如环境恶劣危险性大的作业,须制定吊装方案,并经得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批准。3.3.7起重作业的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篇七

一、施工机械、机具、路料管理

施工作业车辆及机具的管理必须认真执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轨道车管理规则》的规定。

1、施工车辆、施工机具必须经常检修和保养。在检修前要设置停车信号防护,检修时要定人、定责,并填写检修、保养记录,确保机具上道前状态良好。

2、轨道车备品齐全,禁止在车上使用汽油炉,电炉;驻地料库的管理要定人定责,做好防火、防盗、防溜工作。

3、轨道车进出区间装卸材料时,必须由职务不低于工长的人员负责指挥(卸钢轨作业时,要有职务不低于车间副主任的人员担任),必须等车辆停稳后再组织装卸,卸料时要组织人员及时清道,严禁边走边卸。

4、轨道车、收轨车在运行途中必须加强监载检查,防止物料脱落。

5、上道使用的机具必须通过产品认证,未经认证的不得上道使用。

6、两线间及道碴边坡上禁止摆放一切施工机具及材料。

7、使用氧气乙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其他人员应远离喷嘴前方,防止烧伤。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氧气、乙炔、燃气瓶按规定距离放置,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作业时相互间的距离及距离火源均不得少于10m。搬运时严禁碰撞,运输时不得混装。

8、加强汽、柴油管理工作,实行定量发放,专人保管措施,严防油渍外泄,造成火灾。

9、工地用电缆线、配电盘要有专人保管,严禁使用破损、裸露电线。

10、驻地生活食堂用火、工地看守生活用火要注意观察,不通确认时要和相关部门联系确认,远离地下或高空的光电缆、通信电缆、动力电缆,以防烧坏电缆。

11、加强路料管理,实行定量发放,专人保管措施,钢轨堆放标准不得超限,特别是短于7米的短轨、桥枕,零星小料要入库、登记、加锁管理。

12、料场的材料配件要点收堆码整齐,专人看守,并配备消防设备和材料。

13、工地的机具、材料、工具要远离限界,派有责任心的职工看守,上下班要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14、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分钟,必须停止一切影响列车运行的作业施工,且人员、设备等应撤至距钢轨头部外侧2m以外,施工机械、物料堆码必须放置牢固。

二、文明施工及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一)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对照路局《安全文明工地》的验收标准和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明确场容场貌,料具管理,环境控制、综合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人,制定相应的管理目标,实行每日检查、考核制度、并将文明工地验收情况与考核工资挂钩。

2、树立宣传、警示标语、定期更换板报。搞好室内外及食堂卫生,铲除院内杂草,消灭鼠、蝇,保持室内整洁。现场做到材料堆码整齐,标识齐全,工完料净。

(二)人身安全保证措施

1、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服务器,不准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工具及测试设备。

2、现场施工人员严禁穿易滑鞋、拖鞋,以防扭伤。

3、严格执行作业标准、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不简化作业过程。

4、作业时禁止使用手机接打电话,防止走神造成人身伤害。

5、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

6、施工过程中,劳务工必须在职工带领下或监控下进行施工,严禁劳务工单独作业。

7、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在施工时,应取得电务、通信等部门对电缆埋设位置的确认,并现场配合,方准施工。机动车辆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安全规则。

8、在站内其它线路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m,临线来车时,其它站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

9、施工后,恢复线路进行人工捣固时,前后距离应不少于三根轨枕,前后作业进度应保持同步;

10、使用撬棍翻动钢轨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操作,其它人员应远离撬棍和钢轨翻动方向,禁止用手翻动钢轨。原则上只许一人操作,如必须二人同时操作时,应指定一人指挥,统一动作,撬动方向不准正对本人,非操作人员要远离操作人员和钢轨翻动方向。

11、人工挖土方时,必须设置专职观测人员,监视开挖面变化,挖土人员必须头带安全帽;机械挖土时,应设置专人指挥机械操作,严禁超挖,防止坍塌伤人。

12、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严禁带电作业,作业中不得少于2人。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等作业。

13、电器使用安全。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严禁非专业人员处理电气故障。移动各类电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带负荷拔电器插销,严禁在电器设备上搭放其它物品,手持手动电器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

14、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15、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相线及零线。

16、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4米,室外高度应不低于3米。易燃、易爆场所应有防爆灯具。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做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线,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三)环境保户措施

1、教育职工、民工要树立良好习惯。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做有损环境的事情,养成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习惯。

2、施工中的弃土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做到不影响河岸排洪,不污染河流。

三、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凡在离地面两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带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凡品性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4、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

5、电焊工在两料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保安全操作。

6、进行高空焊割时,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带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他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7、电焊工所有焊条,应装在焊条桶内,随用随取。用剩的焊条头,应装在铁盒内或找适当的地方放好,待工作完毕后一同带下。

8、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应使用绳索、吊篮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9、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固。

10、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应站在跳板的端头。同一跳板上站立作业人员不能超过2人。

11、高空作业区的临边、洞口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2、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或其他杂物,地面人员应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3、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篇八

(1)凡在距离地面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任何工种、作业时间、地点、时限,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合格。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在高空作业:雷、雨、闪电,六级以上大风,钢管雨水未干,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后方可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或脚手架、建筑物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电焊工在2米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的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8)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采取高挂底用方式。

(9)进行高空作业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向高空抛掷物件,应采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送物件。

(11)特殊情况下,如必须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必须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手拉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靠。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得站在跳板的端头。在同一跳板上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且上层不准堆放工具、物件。

(15)高空作业的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其他杂物。地面人员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笑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 篇九

高空作业车管理制度(highaltitudeworkvehicle)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2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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