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团购业务协议

时间:2025-04-23 13:36:57 | 来源:啦啦作文网

汽车团购业务协议(精选3篇)

汽车团购业务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联合开发汽车团购业务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协议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背景

  甲方为汽车行业门户网站—网上车城,拥有良好的网络平台、广泛的人脉资源和信息资源;乙方为汽车行业内优秀品牌,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以及产品美誉度、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为达到共赢的目的,一致同意建立团购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就汽车团购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信守。

  二、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采用“战略合作,互利双赢”的合作方式,即甲方运用网络平台以及人脉资源为乙方作北京地区品牌车型的团购型市场推广,乙方以最优的汽车销售价格给予甲方,从而达到战略双赢。

  三、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应当对客户数量、最优汽车销售价格等相关商业合作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次商业合作的相关内容,该条款不以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也不以合同的终止解除违约责任。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经乙方授权,在甲方网站上发布相关的车型信息及图片等;

  2、甲方在线上和线下开展各类汽车团购相关的活动,乙方有选择参加的权利。

  3、甲方有义务维护其发布的汽车团购相关信息与乙方所提供的资料保持严格一致,并有义务维护乙方公司一切声誉。

  4、因乙方服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5、由于乙方价格体系问题调整未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本站会员损失时,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给予甲方已成交客户相应差额的补偿。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合法经营证明文件;对提供给甲方的车型信息、服务信息等的合法性、真实性和严谨性负完全责任,并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信息不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

  2、乙方应及时将自己的更新信息(特别是车型价格调整)通知甲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乙方负责与客户达成交易后提供客户所需的发票或收据。

  4、乙方确保给甲方介绍客户的价格不高于甲方实际操作价格(店内实际成交价)。

  5、凡经甲方组织介绍到乙方的客户达成的交易,乙方均应对每次成交的日期、数量、成交金额、顾客姓名等作出详细如实的登记,并提供这些资料的副本给予甲方,以便核对存档。

  六、支付与结算

  1、甲方向乙方推荐客户,乙方即按照相应比例返还甲方报酬。

  计算方法:按照甲方介绍团购客户在乙方实际成交金额提取%计算。

  2、结算日期:以每月作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1日为双方对账日期,如遇节假日,对账日期延后至下一个工作日,甲方于该日前把上个月所成交的客户名单传给乙方,乙方在接到名单明细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报酬。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结款,则乙方需每天支付当月支付结款额1%的滞纳金给甲方。

  3、支付方式:汇款、支票或现金。

  备注:甲方提供正规发票,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与服务的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组织介绍的客户的汽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不得欺骗甲方组织介绍的客户或降低服务标准,如出现乙方欺骗甲方客户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并追究相关责任。

  2、乙方提供不低于其他客户的相关服务标准给甲方组织介绍的客户。

  3、因乙方提供的汽车质量或服务质量引起的客户纠纷,包括赔偿、法律诉讼等,乙方独立承担所有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八、协议签订与争议:

  1、双方合作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

  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5、本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团购业务协议 篇2

  甲方姓名: 甲方移动电话号码: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中国移动广西公司“智能组网”业务开通及终端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智能组网”业务通用条款“智能组网”业务名称为“全家WiFi”,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家庭网络业务,是面向中国移动家庭宽带用户提供的“家庭网络提升”服务,服务的内容包括专业的家庭WiFi环境测评、组网设计、组网终端销售、调测部署服务,以达到WiFi覆盖更优、上网更稳更快的目的。

  (一)业务资费

  1.智能组网业务方案根据甲方意愿,按照以下资费方案办理智能组网业务:

  (1)甲方自愿订购智能组网套餐包,价格为_______元,包含_______台千兆双频(子母分布式)路由器,______年宽带提速一档。费用一次性收取,合约期一年,合约期内乙方提供上门维保服务。

  (2)甲方自愿订购智能组网月租包,月租费为_______元,合约期_______年,预付金额为_______元,预付款分_______月以抵扣月租的方式平均返还,包含_______台千兆双频(子母分布式)路由器,______年宽带提速一档。智能组网业务竣工激活后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合约期两年,合约期内乙方提供上门维保服务。预付金额返还举例:活动预付款分12个月以抵扣月租的方式返还,预付款100元每月抵扣8.4元(月租实付7.6元/月)、预付款250元每月抵扣20.9元(月租实付4.1元/月)、预付款400元每月抵扣33.4元(月租实付1.6元/月)。

  (3)甲方单独办理智能组网上门服务,选择以下_________方案办理:

  方案1:88元/年,提供上门、组网方案设计、3个设备以内安装调测、1年上门维护服务。

  方案2:50元/次,提供上门、组网方案设计、3个设备以内安装调测。

  (4)智能组网套餐拓展服务家庭网络业务开通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需要额外拓展服务的,按以下方案执行:

  1)甲方需要打孔穿光纤入户或者室内布线打孔的,打孔费80元/个;需要将光纤穿暗管入户的,穿管费80元/户。

  2)甲方需要在室内布线,50元/信息点。

  3)甲方需要安装壁挂集线箱的,小箱体80元/个,大箱体100元/个。

  4)甲方需要辅材的,五类/超五类网线2元/米;普通光纤1元/米;隐形光纤2元/米;单头尾纤5元/条。

  2.智能组网生效方案智能组网业务与移动宽带状态一致,智能组网需在宽带正常状态下使用,如宽带停机无法使用,则智能组网服务将无法使用。

  (二)智能组网终端使用规则

  终端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千兆路由器、千兆子母分布式路由器等)为乙方拥有所有权,甲方办理智能组网业务,涉及到终端使用的,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100%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三)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智能组网”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移动宽带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

  2.“智能组网”业务与移动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移动宽带到期停机、欠费停机、销户、拆机,将影响智能组网业务正常使用。

  第二条 “智能组网”业务受理条件及终端使用条款

  (一)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可自主选择参加乙方的 “智能组网”营销活动,并遵守营销活动规则。

  (2)甲方申请办理 “智能组网”业务,其宽带须为中国移动宽带且未办理传统固话业务,并同意甲方指定手机号码代收相关费用。

  (3)甲方自备有线宽带、路由器等终端设备的,其配置、性能应满足本业务的基本要求。

  (4)甲方仅限于在本协议约定适用范围内使用“智能组网”业务,不得利用本业务从事各类经营性或非法活动。

  (5)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下发的所有业务推广营销短信。

  (6)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或者协议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之后方可终止业务。提前终止后,乙方停止余下的优惠资源。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甲方退还租用的用户终端设备(180元/台),退还的用户终端设备需满足再次租赁条件(即终端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若无法退还或不满足再次租赁条件,甲方应根据租赁用户终端设备价值进行一次性等价赔偿。

  违约金:甲方未履行月份数*月租费*30%。预付金不予退还。

  例:未履行月份数5个月*月租费(19元/月)*30%=28.5元。

  甲方共计需向乙方支付金额为:赔偿金180元+违约金28.5元=208.5元。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智能组网”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2)甲方申告“智能组网”故障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尽快修复或调通。如果判定为智能组网终端设备的问题,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3)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结清所有实际使用费用后,可办理业务注销(拆机)手续,则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甲方如在本协议所规定的合约期满之前办理销户手续,原享受过优惠资费的,须按标准资费与优惠资费间差额全额补缴费用后方能办理。

  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在通知甲方后,可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本协议解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假冒他人名义或采用伪造的证件申请并使用业务的,乙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即终止服务。

  (2)甲方本人或甲方授权他人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协议或法律所禁止的用途或开展经营活动。

  (3)经过乙方安装工程师实地核实,判断甲方区域无法安装智能组网业务,且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提供安装服务的情况,则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收取费用退回甲方话费余额;本协议自动解除。

  (4)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争议解决条款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或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监护人或代理人(签名或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

  甲方移动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团购业务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

  甲方对乙方开展的车联网业务和终端营销活动内容了解充分,经过考虑,自愿使用由乙方提供的车联网业务,并签署以下协议。

  甲方的基本情况及所办理业务的内容

  为更好地为甲方服务,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真实准确地填写以下表格,并请在签字确认前认真审阅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如甲方所填写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向甲方提供的通信服务,若甲方的联系方式有所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甲客户姓名 证件类型□身份证 □港澳通行证 □中国台湾通行证 □护照

  方证件号码

  填证件地址 联系电话

  写申请业务功能车联网业务

  乙终端品牌 终端串号

  方终端型号

  填

  写物联卡号码

  1、车联网是基于乙方移动通信网络,在乘用车内安装车联网终端,为甲方提供乘用车油耗提醒、故障诊断、违章提醒、车况检测等功能的业务。车联网后装产品包含但不限于:车务通Pro、4G T-BOX、OBD等;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是使用上述终端设备所需的网络服务,乙方不对甲方车辆被盗负责。

  2、本协议约定的终端/物联卡仅限甲方应用于车联网业务。

  3、甲方须承诺在网24个月,本协议约定的终端/物联卡须订购 元流量包( G流量) 24 个月。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更改资费和订购其他资费,不得订购物联卡合约外的其它营销活动。协议到期后,甲方不得更改原订购资费品牌,仅可对原订购资费品牌下的资费套餐进行更改。

  4、若甲方在协议期24个月内机卡分离使用(上述表格中约定的终端与物联卡号码),乙方收回车联网终端的使用权。甲方在协议期24个月内恢复机卡合一(上述表格中约定的终端与终端号码捆绑使用),甲方可申请恢复终端使用权。

  5、甲方符合上述条款,可获乙方赠送的一台价值 元的□车务通Pro、□4G T-BOX、□OBD、□ 。

  第二条 终端所有权归属及使用说明

  1、终端所有权按照下第__(1)__种方式确定。

  (1)终端的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终端,对于擅自拆卸终端或更改终端软件状态,或终端遗失、损坏的,甲方须按上述市场价格赔偿乙方。如协议解除或终止,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终端返还乙方,否则,甲方须按上述市场价格赔偿乙方。

  (2)终端所有权归属甲方。

  2、甲方在使用终端前应仔细阅读终端的使用说明书,车联网终端是车辆辅助检测工具,所实现的功能及技术指标以说明书记载为准。

  3、终端因设计原因,只能使用乙方提供的移动通信网络。

  第三条 终端的维修

  甲方使用终端时遇到终端设备问题,应到乙方授权的售后服务网点或者三包卡上指定的售后维修点请专业人员进行相关维修或咨询,保修按三包卡上的保修标准执行。保修期为一年,超出保修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不得擅自拆卸、维修终端,如因甲方过错导致终端无法正常使用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对车联网终端负有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不得用于违法犯罪、不得用于损害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甲方对其自用的车联网终端引发的信息安全事件及后果负责。

  2、甲方承诺和保证不利用网络进行任何违反法律以及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保证不对乙方公众业务产生不良影响。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私自将车联网终端、物联卡用于双方商定的通信功能、业务范围、使用场景、产品形态、服务内容之外的其他用途。

  4、甲方不得私自将乙方车联网终端、物联卡转售给第三方、不得将乙方物联卡用于违法犯罪和发送不良信息、不得用于损害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5、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登记号码实名制信息,并确保递交乙方进行登记的信息真实、准确。

  6、甲方需承诺不得将物联卡用于超出车联网服务范围、可能带来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或者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7、信息安全责任。甲方需遵守本协议内的信息安全条款,并承诺不得利用我公司物联卡作为信息传输通道,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信息的内容: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定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 损害国家荣誉、利益和国家机关信誉的。

  甲方一旦出现违反信息安全责任条款的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对涉及的物联卡进行停机处理,同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上述表格内的物联卡出现欠费,乙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对该号码予以暂时停机处理,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补交费用,甲方应从欠费之日起,每日按欠费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欠费导致停机销号的,则视为甲方已离网。如果甲方在本协议承诺期间离网,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从欠费月起至承诺期限届满之日止,甲方所承诺的每月套餐金额之和。

  3、如遇不可抗力事由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负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由消失后,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执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双方在本协议项下业务所签署的文件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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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端交付凭证

  乙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上述表格约定串号、包装完整、功能正常的车联网终端。

  甲方签章: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_____公司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