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永远的归宿-读《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有感800字

时间:2020-06-05 08:58:06 | 来源:啦啦作文网

当蟋蟀-柴斯特奏出天籁之音时,它可能不以为然,可是玛丽欧一家却为之震惊,并给一直不景气的报摊带来更旺的人气;当它每天不断变换曲子它也可能觉得理所当然,但是它却让人越聚越多,整个时代广场的地跌站——不,是全纽约都在倾听,倾听一只小小的蟋蟀天籁般的鸣奏。

本以为柴斯特会很开心,但是当它住在豪华精致的小房子里,享受着安逸、舒适的生活,看着苍穹中数以百计的明灯,望着纽约市里高大的楼房它却那么怀念康涅狄格洲乡下的小洞,尽管和纽约比安然失色,但是它却患上了九月的忧郁,它自言自语道:“就快到秋季了。这正是康涅狄格州最美的时候。”它的好友塔克和亨利猫都告诉它所有的美景在纽约都可以看到,还有那些因为听不到它演奏的人会变得很难过。但是柴斯特平静地说:“我很喜欢纽约,也很喜欢那么多人听我演奏,但是我更爱康涅狄格州。我想回家去”

其实蟋蟀和人一样,它有和我们一样的思维,一样的品格。它认为康尼狄格州才是最好的归宿,现在的小屋虽然精致,可是它却感觉失去了自由,被当作宠物娇生惯养着。它更向往大自然,它渴望看到收获的那些成堆成捆的玉米,它希望当狐狸再次追捕兔子时,它开始演奏狐狸最喜欢的歌,结果狐狸就停下了脚步,欣赏起来了。像这样的事,是柴斯特不能在地铁站为任何人类做的。

亨利猫说“柴斯特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他想做的事情。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柴斯特想要回家,因为家才是它永远的归宿,是它发挥自我价值的地方,尽管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也能演奏,但是完全不一样了。

人也是如此。很多人迫于生活在外地工作,赚到了想要的,正心满意足的往家赶,也许就错过了很多,或许是陪伴孩子的美好时光,或许是和父母的温馨团聚。

对于我,家是最温馨的港湾,是我快乐和欢笑的地方,也会让我的苦恼和烦闷烟消云散。在学校也许我要控制我的情绪,然在家里,家人一起分享我的喜怒哀乐,让我最大限度的表现自我。奶奶家坐落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生活条件也相对落后,但是一到节假日爸爸一定会带我们回家看看,他说,回家的意义就在于此。

屋檐的残破,房门的单薄,并没有什么可怕,甚至房屋的矮小,也不能决定什么,可怕的是看不到内在的精神与力量。

柴斯特的经历,让我把家看的更加深刻,看的更加清晰,比起柴斯特我们有什么理由任性地离家出走?

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往往不是体积,而是精神,这只渺小的蟋蟀告诉我们一个坚不可摧的力量——家是我们永远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