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次牵手-记叙文作文600字

时间:2021-05-09 10:36:52 | 来源:啦啦作文网

我家原来有一只大狗,品种是边境牧羊犬。它长的又大又壮,篷松的尾巴像个巨型毛毛狗一样左右摆来摆去。它黑白相间的,漆黑的眸子总流露出开心的神色,粉红色的大舌头跟素色的皮毛形成十分明显的对比,那个大舌头总是把湿淋淋的触感带给我们。我回家时,它总是狂吠一阵,等我给它开笼子,并把又软又肉的大爪子搭在我的身上。

“狗是人类的朋友,以后就叫它朋朋吧!”这是朋朋还是个没有我头大的小肉球时,姥爷送他的名字。因为朋朋,我回姥爷家的次数也多了,快乐也多了。

我写作业时它也不像往日一样狂吠,只是静静地躺在我脚边,有时候还会慷慨地亮出它又白又胖的小肚子为我暖脚。这时候,暖的不仅仅是脚,还有心。

等它大一点,长高了也长胖了,我就出门带它玩。小区里有一条一步宽的人造河。寒冬,这条小河里没有水,我牵着它的狗链带它左右跳小河,这项本领还是我教它的。夏天,我骑着自行车,它在后面追逐我。我有时会回头,看它那焦急的眼神,还有好几次撞树上了。

我本认为我们会一直这样美好下去。姥爷过了70大寿,因为身体某些原因无法从事遛狗这一职业,我们不得不把朋朋送走。这对我来讲就是晴天霹雳,朋朋对我来说,不只是一个挚友,更像是亲人。送它离开那天我也在场,妈妈让我最后再抱它一次,当作告别。我眼泪掉了下来。我陪伴它整整一年,见证了它是如何从一个小肉球变成雄姿英发的大狗的。它也没有调皮,静静地凝视着我,缓缓的把它的肉爪子放到了我手里。我之前并没有训练过朋朋该如何握手,也不很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时光,还有点厌烦。可是只有等我失去它时,才懂得珍惜这次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