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店规章制度通用3篇

时间:2023-07-03 16:47:17 | 来源:啦啦作文网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这次差异网为您整理了3篇《连锁店规章制度》,可以帮助到您,就是差异网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连锁店规章制度 篇一

为规范化连锁店的各项经营管理,促使连锁店的经营管理按照正常秩序进行,推进员工业务绩效水平,完善经营管理理念,特制定本连锁店管理制度。

第一章、连锁店管理岗位职责

一、连锁店管理制度适用范围本连锁店管理制度适用于连锁店全体员工。

二、连锁店店长的岗位职责

1、连锁店店长要对人事、销售、财务、仓库等工作全面负责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并审核店铺交给上级的各项报表,签字以示负责。

2、连锁店店长必须忠于职守,维护公司的统一形象,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制度,日常工作中无条件接受上级的督导。

3、及时把握店堂的商品销售及库存情况;对每日的销售进行分析,做出每天的最佳销售时间,做出最畅销款式,以此来控制库存。

4、合理制定日、周、月工作目标,并带领全体导购员努力完成目标,在工作总结中明确完成工作情况,并分析其成败的原因,并及时的分析总结店铺的销售补充货品。

5、每星期一对班次进行安排,注意合理安排导购员的休息时间,保证导购员工作的良好状态和工作风貌。

6、连锁店店长要对高级导购(带班主管)的工作给予支持与引导,使高级导购更好的协助店长工作,发挥基层管理作用,培养发现和正确使用人才。

7、建设和完善例会工作,调动连锁店导购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她们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8、制定每月的团队建设活动计划,组织导购员进行团体活动,促进员工的团结友爱,相互促进的良好气氛。

9、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及工作流程,并认真督导各导购员的执行情况,同时配合公司领导检查工作。

10、公平、合理的进行人事调动,不得将个人私情带到工作当中,新生各导购员的正确建议,促进团队精神的建设。

11、连锁店店长每周二带领全体导购员进行场景调整,使店堂以全新的面貌迎来本周的黄金销售时间。

12、主动与顾客沟通,收取顾客的意见,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工作。

13、连锁店店长要认真的组织每月一次的仓库盘点和每日一次的店堂盘点工作,做到帐、物、款相符。

14、认真督导每班的交接班工作及财务交接工作。

15、积极配合公司企划部人员在店面的展示陈列工作。

16、收集销售动向,竞争店的情报,旺销商品信息,分析并反馈给上级主管。

三、连锁店导购员的工作职责

1、严格要求自己维护品牌形象。

2、配合协助上级完成日常工作及其它任务。

3、接受上级督导。

4、明确自己的货品走向,及时信息反馈,确保销售。

5、新生顾客,以礼相待,不得与顾客争吵等所有一切不雅行为。

四、门店主管的工作职责

1、协助店长完成店务工作及其它任务。

2、无条件接受上级督导。

3、作好信息反馈,有问题及时处理。

4、充分利用本职权利,组织店员作为销售等工作,发挥基层管理工作。

五、连锁店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1、仓库管理员应该忠于职守,无条件接受上级督导。

2、认真记录日出仓单、日入仓单,以便核对。

3、根据销售情况控制库存,降低库存管理成本,根据捕捉的商品信息及时调整库存和样式。

4、在没有出入仓工作时,仓管员到卖场协助销售。

5、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确保帐物相符。

6、在财务的要求下,用合法的单据支帐。

7、班后及时与卖场核对出仓数。

六、连锁店收银员的工作职责

1、收银员应保持礼仪站姿,礼仪用语,维护品牌形象,协助导购员完成服务。

2、认真做好当班的销售记录、并汇总,便于班后核对,及交接工作。

3、接听店内电话。

4、接受当班主管的督导,协助导购员完成一切店务工作。

5、在接收银时注意分别其假币,以防收假币,并详细加以统计,以防少找、少收、多收、多找钱的现象。

七、连锁店管理组织架构说明

1、当连锁店的职位出现空缺时,店长可向连锁机构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申请,经主管经理同意后,有人力资源部派遣或由连锁店在当地选聘。

2、连锁店店长和店长助理应定期对店内各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职业操守、行业特点、基本业务素质和营销技巧培训,并进行考试。

3、连锁店除店长、店长助理、会计、一定编制的区域主管外,其他人员均遵循本地化原则。

4、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竞聘上岗制度,但事先应拟定竞聘上岗方案,报连锁机构总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各连锁店可自行建立选人、育人、用人、留人机制,但必须将方案报至连锁机构总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连锁店日常管理制度

一、考勤

1、连锁店员工每天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整理仪容仪表;下班前打扫、清理店内卫生。

2、连锁店的工作时间是:上午7:00——下午18:00,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但必须经调整情况报综合业务部。

3、晚15分钟内到岗者即视为迟到;提前15分钟离岗者即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者,根据《劳动纪律、行为规范及处罚标准》给与处罚;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即视为半日事假。

4、旷工一日视为三日事假(给予相应处罚的同时,扣发三日工资),连续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公司保留辞退的权利。

5、员工请假应于前一天向店长提出书面申请,请假应按规定时间返回,超假又未续假者视为旷工,旷工者将根据《劳动纪律、行为规范及处罚标准》给予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6、店长应于次月二日前将考勤表和工资表传至连锁机构总部相关部门。

7、有事外出必须请假,请假单在得到有关领导的签批后方可离开,并按约定时间返回,违者罚款10元。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遵守作息时间,上岗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离开工作岗位,违者第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罚款10元,第三次罚款20元。

二、行为规范

1、严禁岗上聊天、网上游戏、高声喧哗、追逐打闹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2、搞好上下级、同事和其他部门的关系,相互尊重,团结合作,严禁以大欺小、以老欺新、挑拨离间,搞小宗派活动,违者罚款50元。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严禁越级报告工作、严禁直言讽刺挖苦,正面顶撞不逊,主观拖延怠慢,违者罚款100元。

4、严禁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人谈论有损企业利益和形象的话,做有损企业利益和形象的事,违者罚款100元。

5、严禁利用工作职务之便,多占、偷拿、私用公物,违者按实物价值的5倍罚款。

6、管理人员上岗时姿态要端正、态度要和蔼、待人要热情、对人要礼貌、业务要精通,严禁冷漠、挖苦、中伤同事和客人,违者罚款50元。

7、营销部门应对业务人员加强管理,严禁欺上瞒下,损公肥私,一经查出,除赔偿损失外,另对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罚款100元。

8、财务人员,工作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履行正规手续,严禁出现帐物不符、错收款物、识人办事、中饱私囊的现象,违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200元。

9、注意节约,反对浪费,严禁故意浪费和损害公物的事情发生,违者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罚款50元。

10、严禁造谣生事、搬弄是非等影响工作和团结的事情发生,违者20元。

11、因不服从管理,在受到管理人员的批评处罚后,对其怀恨在心,采用武力或外力打击报复,违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2、在企业和员工即将遭到危险、损失或侵害时,应挺身而出,全力以赴进行帮助,严禁躲闪逃避、隔岸观火,违者扣除当月工资外,予以开除。

1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开会迟到或中途离席或人身攻击或主观讥讽或言行消极者,对其罚款50元。

14、对公司下发的文件、通知、方案消极抵触、拒不执行者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罚款500元,直至除名。

15、员工要着工作服、佩戴胸卡上岗,否则一次罚款10元。

16、爱护公物设备,正确使用保养,因违反操作规程致使设备损害,违者除承担维修费用外,罚款100元。

17、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工作中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投机取巧,任意而行,违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100--200元。

18、严禁泄露技术及商业机密,因此而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9、各业务职能部门要忠于职守,讲究从业道德,严禁向竞争对手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参考等有损于公司发展和经营的事,违者开除。

20、纪律维护部门要实事求是,铁面无私,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严禁与被查单位或个人沆瀣一气,违者罚款50元。

21、司机要经常对车辆检查维修,保持车辆状态完好,严禁私自出车、私自修车,违者罚款100元。

22、严禁不切实际地向客户承诺,说大话,言而未行、语不由衷,由此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者罚款50元。

23、员工都应团结互助,不得无理取闹、制造矛盾、打架斗殴,违者开除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24、工作时间严禁喝酒、聚众赌博,违者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元。因酒后上岗而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均由本人自负后果。

25、严禁私自拨打私人电话,违者罚款10元。

第三章、连锁店营销管理制度

一、店面销售管理

对导购员、开票员、收银员、递单员、库管员、复核员、付货员、记账员要严格按照连锁店的业务流程,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服务礼仪、售后服务、客户回访等工作,强化店面营销职能。

二、批发商

1、连锁店营销人员在该区域内收集大客户信息,进行大客户回访,建立大客户档案。

2、通过营销人员对“圣源金x堂国x健康连锁机构”的宣传,迅速提高“金x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大造金x堂国际健康连锁的知名品牌。

3、建立健全连锁店大客户回访制度。

三、连锁店代理商

1、严把代理商资质关。

2、强化缠上一体化的经营理念。

3、对代理预留充足的产品操作空间和合理的奖励机制。

4、建立严格的区域市场保护制度。

5、加强对代理商的营销指导工作。注:连锁店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拓展新的营销渠道,如会员营销、单品营销、会议营销等。

第四章、连锁店绩效管理制度

一、绩效考核实行奖罚制,所有奖罚一律在本月工资中兑现。

二、一年内累计十二次被处罚者扣发年终奖金。

三、绩效考核分为业绩考核和基础考核

1、基础考核就是通过对员工履行职务时的胜任能力、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2、业绩考核就是对员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的能力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3、绩效考核的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做出评价。

(2)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产生厌恶感和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考核者应根据自己做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避短的指导教育。

四、店长助理除接受店长的初核外,还要接受市场部及其它业务部门的监督考核,总经理复核。

五、市场部负责对店长的初核,总经理复核;店长助理负责对店内各岗位员工的'初核,店长复核。

六、绩效考核后必须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呈送总经理批准,交财务部执行。

第五章、连锁店工作管理流程

一、客户进店后,导购员应该积极热情、详细地介绍产品。

二、客户选中产品后,微机开票员开具四联销售单,其中一联经收银员收取现金并分类盖章后、转交给记账员记手工帐,注明回款方式。

三、贷款的三种结算方式:

1、现金:由收银员直接收取现金。

2、代收:有配货站代收贷款。

3、应收:月结、压批结款。

四、递单员把剩余三联销售单传给库房,由库房签收并在签收薄上登记票号。

五、库管员按照销售单的内容进行验货、备货。

六、复核员把备好的货物进行核对,并分别填写一式二份的代收、应收发货日报表。

七、复核员验货后,客户自行取货的,付货员把货品及销售单客户联直接交给客户。

八、发货员在发货前,应与微机开票员核对发货单项目(发货地点、件数、金额、联系电话、联系人),并确认。

九、发货员在发货后,应把发货单击代收款单返回记账员,并签字确认。

十、记账员与发货员核对代收款单的金额,如有不符,应通知发货员及时与货站沟通。

十一、记账员按微机开票员开出的销售票据进行核对,并记手工帐。

十二、微机开票员与导购员每天盘点一次样品库,库管员每周点一次库存、每月整体盘点一次,并与微机开票员出具的库存单核对相符。

十三、微机开票员应3-5天对客户进行回访一次(售后服务)。

十四、连锁店每天填写《营业日报表》,并上报公司总部。

十五、调进货物,属于应付款,由微机开票员开具三联调货单,供应商一联,微机开票员进行微机入库,然后进入正常销售流程。

十六、店面陈列要求:分类标准如下:

1、按系列分类陈列。

2、按剂型分类陈列。

3、按功能分类陈列。

4、按大类分类陈列。

5、按淡旺季节分类陈列。

6、按销售政策摆放陈列:

(1)助推产品、次推产品、三推产品、其他产品。

(2)店…差异网 chayi5.com…面陈列的产品要放在明显并与人视线基本平行的位置上。

(3)保持货架、产品的争取清洁及产品的包装完整。

(4)每类货架要有标示牌,能准确找到所需产品。

(5)要随时补充货架缺货样品,不得有空架出现。

(6)货架格局设置要以有利于顾客选购及导购员对产品取放自如为原则。

(7)原则上每个品种要有标签、标签上注明产地、名称、价格、规格,不得错摆、漏摆。

第六章、连锁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以连锁店店长为组长的安全、防火、防盗组织,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安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填写《安全管理检查记录》。

二、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检查门窗、水、电、火等;办公区、库房必须设备专用的消防栓和灭火器,不得挪作他用。

三、店长必须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第七章、连锁店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种类

1、通报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二、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者。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者。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按时完成各项任务者。

7、为公司作出其他贡献,总裁或总经理任务应当给予奖励的。

三、有以上表现,公司任务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四、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者。

2、维护公司利益,防止或挽救事故,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有功者。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五、奖励程序如下:

1、本人自荐、员工推荐或所在单位提名。

2、行政人事部审核。

3、总裁或总经理批准。

六、处罚种类: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七、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的知识和命令,在限期内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因疏忽导致及其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上级他人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经劝告无效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正当利益者。

5、对同仁恶意攻击、或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6、多次旷工者。

八、员工有下列行为给予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清洁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浪费公物清洁轻微。

7、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九、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共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清洁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露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和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0、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十、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4、泄露公司或业务上机密的。

5、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的。

6、撕毁公文或机密材料的。

7、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知会监督。

9、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连锁店规章制度 篇二

一、店员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保持愉快精神和气待人。

2、在店内不得抽烟与喝酒。

3、保持店面整洁天天打扫卫生整理货品。每日需拖地每周一进行店内玻璃的清洗。

4、注意辨认假币如收取假币将在月结工资中扣除同等数额的货币。

5、妥善保管好客人财物和店内货品谨防小偷。如果盘点存货发现货品被盗按照被盗商品的成本价在月结工资中扣除。

6、作好店面货品整理陈列货品需精心搭配和摆放。

7、按时上班吃饭时间不超过1小时。当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每次扣一天基本工资。

8、任何因主观原因引起的货品退换均不予接受需要向客人解释清楚物品如无任何质量和品质问题我们均不接受退换。

9、店内有客人及生意时尽量不要接听私人电话影响销售。

10、上班时间尽量不要与亲人、朋友探访特别是不要逗留 在店铺内影响销售。

二、薪酬奖罚制度

1、店员试用期定为1个月薪酬为底薪XXXXX销售额提成。

2、店员过了试用期后以半年为一个时间区间进行绩效评定后做薪酬调整。

3、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每月提成浮动补贴指标分红

1、基本工资在半年内定为XXXX元每半年调整一次。

2、每月提成为当月销售额的X

3、浮动补贴包括电话补贴医疗补贴生日补贴过节补贴等医疗补贴生日补贴过节补贴等则由店主灵活发放、。

4、指标分红是指店主对整一个年度的销售总额设立一个目标若年度结束核算的年销售总额达到了设定的目标则店员可以得到对应比例的年销售总额分红。

销售总额目标区间分红比例 XXX000XXX000月均销售额X、X万X万、1‰ XX0000XX0000月均销售额X万6、X万、1.5‰ XX0000XX0000月均销售额X、X万X万、2‰ XX0000以上月均销售额X万以上、3‰

4、每月工资结算区间为每月1号到下月2号工资分两次发放每月17号发放基本工资2号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工资。指标分红的年销售总额的计算区间为当年的11月至下年的10月计算出来的分红奖金发放日为过年前即大年三十之前几天中的任一天。店员若是中途辞职将不予发放所有的指标分红奖金。

三、工作日及假期制度

1、店员每月可以享受3天带薪假期要提前安排假期日并告知店主。

2、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休下月假期。若当月假期休完后确实需再请事假所请事假将在下月假期中扣除。

3、当月假期休完后若还请2天及以上的事假将扣除下个月的全部假期以及事假日的销售提成。所请事假超过5天将扣除当月提成。

4、当月假期休完后若还请了3天及以上的事假将扣除下个月的全部假期以及事假日的销售提成。一年内累计事假超过15天将失去获取年末指标分红奖金的机会。

四、店主的岗位职责

1、店主必须忠于职守,维护公司及专卖店的统一形象,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公司及专卖店的'一切制度,日常工作中无条件接受上级的督导。

2、店主要对专卖店的人事、销售、财务、仓库等工作全面负责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并审核店铺交给上级的各项报表,签字以示负责。

3、合理制定日、周、月工作目标,并带领全体导购员努力完成目标,在工作总结中明确完成工作情况,并分析其成败的原因,并及时的分析总结店铺的销售补充货品。

4、及时把握店堂的商品销售及库存情况:对每日的销售进行分析做出每天的最销售时间,做出最畅销款式,以此来控制库存。

5、店主要对高级导购(带班主管)的工作给予支持与引导,使高级导购更好的协助店主工作,发挥基层管理作用,培养发现和正确使用人才。

6、每星期一对班次进行安排,注意合理安排导购员的休息时间,保证导购员工作的良好状态和工作风貌。

7、制定每月的团队建设活动计划,组织导购员进行团体活动,促进员工的团结友爱,相互促进的良好气氛。

8、建设和完善例会工作,调动导购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她们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9、公平、合理的进行人事调动,不得将个人私情带到工作当中,新生各导购员的正确建议,促进团队精神的建设。

10、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及工作流程,并认真督导各导购员的执行情况,同时配合公司领导检查工作。

11、店主每周二带领全体导购员进行场景调整,使店堂以全新的面貌迎来本周的黄金销售时间。

12、店主要认真的组织每月一次的仓库盘点和每日一次的店堂盘点工作,做到帐、物、款相符。

13、主动与顾客沟通,吸取顾客的意见,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工作。

14、认真督导每班的交接班工作及财务交接工作。

15、收集销售动向,竞争店的情报,旺销商品信息,分析并反馈给上级主管。

16、积极配合公司企划部人员在店面的展示陈列工作。

五、收银员的工作职责

1、收银员保持礼仪站姿,礼仪用语,维护品牌形象,协助导购员完成服务。

2、在接收银时注意分别其假币,以防收假币,并详细加以统计,以防少找、少收、多收、多找钱的现象。

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连锁经营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和加强企业连锁经营财务管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分行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内贸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和连锁企业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多种形式、各个行业的连锁经营企业,具体包括商业、粮食、物资、供销社等系统的直营连锁(又称正规连锁)企业、特许连锁(又称加盟连锁)企业和自愿连锁(又称自由连锁)企业等。

第三条 企业应在实行连锁经营后的一个月内,将连锁经营的实施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企业连锁经营财务管理的规范工作。

第四条 连锁企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连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分行业财会制度的规定,全面系统地组织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并向投资者、债权人等有关方面通报重要的财务信息。

(二)连锁企业应当根据内部经营管理的特点,按照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建立适合企业经营特点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三)连锁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财务监控体系。通过建立制度监控、会计监控、实物监控和指标监控等方式,使总部及时掌握销售、价格、存货、纳税、资金等方面的信息,了解各门店的外部或内部情况,并及时调整调控措施。

(四)连锁企业应当逐步实行财务会计电算化。

第二章 直营连锁财务管理

第五条 直营连锁,指各连锁店同属一个投资主体,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样服务,实行进货、价格、配送、管理、形象等方面的统一,总部对分店拥有全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核算,统负盈亏。

第六条 直营连锁财务管理实行统一核算制。同一地区或城市的连锁企业,实行”总部――分店”管理模式。跨地区的连锁商店,可在非总部所在地区或城市设置地区总部,实行”总部――地区总部――门店”的管理模式,地区总部在总部监督下严格按总部有关规定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并进行独立核算,从而形成总部和地区总部两级管理体制。门店的所有帐目必须并入总部或地区总部帐目,同时门店应根据管理的需要设置必要的辅助帐目,并定期与总部或地区总部对帐。门店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损益,都归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核算。

第七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各门店经营和改造所需资金,由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筹措,统一安排。各门店存入银行的款项,要及时通过银行结算划转到总部或地区总部指定帐户,由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计划调剂。总部和地区总部对门店可建立备用金制度,门店不得坐支销货款。为加强总部、地区总部的资金融通和调度力度,总部或地区总部在内部资金管理上,应通过建立内部资金调剂中心,对门店实行统一开户、统一结算、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第八条 存货管理。除保鲜期短或鲜活商品外,总部和地区总部要对所经营的商品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总部对地区总部的商品配送,作为销售处理。总部或地区总部配送给各门店的商品,作为内部移库处理,其计价可以采取成本加一定费用计价法、成本加一定比例的毛利计价法、市场售价计价法和协议计价法。具体采取哪种计价方式,主要应遵循便于管理、便于考核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要求。总部或地区总部所在城市的门店经营的保鲜期短或鲜活商品,由总部统一采购、结算,直接配送到门店;不宜统一配送的商品,由门店到总部或地区总部指定的`生产点取货,或在总部或地区总部规定的渠道和价格浮动幅度内由门店用备用金直接采购、按规定向总部或地区总部报帐。总部或地区总部对门店实行售价金额核算,进价数量控制(不便保管的鲜活商品也可采取进价总金额控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电算化管理,单品进价核算。门店每月对商品进行盘点,建立实物负责制度。总部或地区总部要核定商品损耗率,超额损耗部分,由总部或地区总部从门店的工资或奖金总额中扣除。门店要根据销售情况和市场需求,及时提出调整商品结构的建议,对接近保质期的商品经常清理,以便总部或地区总部及时调换。对低值易耗品等其他流动资产的管理,要明确总部和门店的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各门店的固定资产由总部或地区总部按统一标准配置,折旧由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提取。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的采购、调拨、报废等事宜,门店无权处置。

第十条 门店要加强总部或地区总部配备给本店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丢失、毁损、提前报废等,其损失部分先由有关直接责任人赔偿,不足部分从该门店的工资或奖金总额中扣除。

第十一条 成本费用的管理。门店的费用由总部或地区总部规定细目范围及开支标准,不允许分店随意扩大和超标。总部、地区总部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职责确定基本工资,奖金额度根据盈利情况具体确定,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各门店单独核算内部经营成果,对主要经济指标(包括销售收入、成本毛利率、费用水平、商品周转天数)实行量化管理,纳入考核体系。对门店人员,一般由总部或地区总部根据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区别不同门店客观条件的优劣,根据综合指标考核情况,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额额度内,制定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方案。

第十二条 收入和利润的管理。门店每日销售款必须存入总部或地区总部指定的银行,并直接向总部或地区总部报送销售日报表、销售流水收款单等。门店无权决定折扣、折让,总部或地区总部对折扣、折让的商品品种、范围、时限和幅度要严格规定,统一筹划。折扣一般采取指定品种、规格、数量和分店进行不定期折扣;折让一般采取批量折让、节日或节令折让等方式,在各门店同时进行。门店应根据库存商品的质量、时限等,及时向总部或地区总部提供实施商品折扣、折让的意见。总部或地区总部应根据内部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对各门店的利润分别进行明细核算,并通过配货数量、销货数量、存货数量、售价金额和费用开支数额等对分店的利润进行监控。连锁企业按规定缴纳税款后,其总部或地区总部应严格按《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等规定,对税后利润进行分配。

第十三条 总部或地区总部应及时编报财务报告,实行”总部――地区总部”管理模式的,连锁企业总部于年度终了后还应编报合并会计报表。

第十四条 直营连锁的其他财务管理,仍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 特许连锁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特许连锁,指总部同加盟店签订合同,授权加盟店在规定区域内使用自己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经营技术和销售总店开发的产品,在同样形象下进行销售及劳务服务。总部对加盟店拥有经营权和管理权,加盟店拥有对门店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加盟店具备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第十六条 加盟店根据合同,按不高于销售额(营业额)3%的比例支付给特许者的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计入管理费用。特许者收到加盟店交来的特许权使用费,计入其它业务收入。

第十七条 国有企业与集体、私营、”三资”等其它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连锁时,国有连锁企业应将连锁经营合同等有关资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八条 特许连锁企业总部和加盟后的其他财务管理,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章 自愿连锁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 自愿连锁,是指各门店在保留单个资本所有权的基础上实行联合,总部和门店之间是协商、服务关系,总部统一定货和送货,统一制定销售战略,统一使用物流及信息设施。各门店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人事自主,且有很大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十条 各门店按规定支付给总部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服务费,列入管理费用。总部收到后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第二十一条 总部经营所得税后利润,可视情况部分返还各门店。具体返还比例和返还方式由总部和门店在连锁协议中确定。

第二十二条 国有企业与集体、私营、”三资”等其它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连锁时,应将其连锁经营合同等资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三条 自愿连锁的其他财务管理,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对在原商店、粮店、副食店等国有老企业基础上改制而成的连锁企业必须报同级财政部门,以确定其同财政部门的财务关系,同时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评估,妥善清理债权、债务。

第二十五条 各省、区、市财政厅(局)可以在此规定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连锁企业总部可根据本办法和当地实施细则,研究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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