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部现金管理制度【通用6篇】

时间:2023-07-08 13:12:50 | 来源:啦啦作文网

公司的现金持有行为是一项重要的理财行为,它综合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战略和经营战略,并且与公司的治理状况密切相关,因此现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乃至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这次差异网为您整理了6篇《公司财务部现金管理制度》,如果能帮助到您,差异网将不胜荣幸。

公司财务部现金盘点报告 篇一

公司财务部现金盘点报告

公司名称:

盘点日期:

****年**月**日

1、现金实点数(A):

盘点结果:

面值

数量

金额

1角

异常情况:

2角

5角

1元

2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100元

合计:

2、加:其它项目支出(B=C+D):

未入账报销单(C):

保管人签名:

未入账借支单(D):

3、实存数(E=A+B)

4、账面数(F):

5、盘盈(盘亏)数(G=E-F):

盘点人:

监盘人:

会计主管:

发展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篇二

发展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日常工作依据:1988年8月16日国务院第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实施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1988年9月23日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二、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以下的零星支出;

三、针对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如下规定:

1、禁止以现金支付供应商货款。

2、转账起点一千元。

3、领款人领款时要签署领款人姓名、领款金额、已领款、领款日期,否则不得付款。

4、不得白条抵库。

5、零星采购中已经付款给供应商的,业务员要提交收款方提供的收款收据,收据要加盖对方公章或财务章。或者要求供应商在发票备注栏中注明现金收讫字样。

6、出纳员要发挥“闸口”作用,坚持审核无误后付款。

7、总裁出差期间急用现金,办理正常签字手续后,到总裁秘 书处备案并与股份公司总经理沟通,总经理回来后补签字。

8、各独立核算单位总经理不得擅自动用金库现金,出纳员不得受理手续不完整的现金付款业务。

9、现金收付款业务须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章。

三、附则

1、本制度财务中心解释。

2、本制度财务总监确认后生效。

公司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篇三

公司现金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现金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第三条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第四条现金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的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如转业、复员、退伍、退职、退休费和其他按规定发给个人的费用。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支付各单位间在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三章库存现金管理

第五条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按国家规定保留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X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

第六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每日下班前结余现金必须放入保险箱。库存限额不足时从银行存款账户提取。

第四章现金收付业务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公司现金收付由出纳人员负责。现金收付必须根据合法的凭证由出纳人员认真核对后办理。

第八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收支,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数字有误的凭证,应当予以退回,要求补办手续,更正错误;遇有伪造、涂改凭证等虚报冒领的,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十条收付完毕,出纳人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第十一条现金收入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按开户银行确定的时间送存。

第十二条公司支付现金,只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十三条公司提取现金,应注明用途,经有效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提取。

第十四条公司派人到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签发汇票或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开立采购专户。

第十五条不准挪用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套取库存现金,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第十六条出纳人员进行现金收付时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稽核人员审核的有效记账凭证收付款,并按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业务终了,应盘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当日余额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与会计人员应定期将总账的现金账户余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第十八条为了及时发现和防止现金收付差额,财务部经理或指定的其他财务人员每月终了必须会同出纳人员盘点库存现金一次,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第十九条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第二十条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第二十二条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无预借款直接报账的,由

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第二十三条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X天内报账,对过期未报的通知该部门报账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

第二十五条业务人员出差借款XX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五章企业与其他单位在使用现金时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七条现金支出必须有合法的凭证,借款必须持有效的借据,不能以“白条”代借据。

第二十八条单位之间不得互相借用现金。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现金管理制度 篇四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公司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2.1 职工工资、津贴。

2.2 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2.3 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2.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2.5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6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存放保险柜的房间无人时,需将保险柜的密码调乱报警器开关打开。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5 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总经理审批并签章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经理导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总经理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宁的人员,必须在返宁后的三日内报帐。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使用报警安全包,有保卫人员同行,以确保安全。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9.1 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9.2 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9.3 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9.4 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9.5 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9.6 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9.7 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公司财务部现金管理制度 篇五

财务部现金管理制度

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现金的日常管理

(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

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

为2000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

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

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

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现金的收入管理

(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

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三、现金支出管理

(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

两种方式。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

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

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现金盘点制度

(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

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

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财务部

公司财务现金管理制度参考 篇六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现金安全,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第四条 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等内容。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五条 被授权人应当根据现金的授权制度进行现金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意见办理现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授权部门报告。

第六条 对大额的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控制风险的`发生。

第七条 财务处为公司现金的归口管理单位,对现金的支付业务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支付计划。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资金用款计划,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并附经济合同或采购计划。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3、付款审核。财务处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计划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计划进行对照、审核。复核付款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和程序是否正确,有关单证是否妥当等,审核无误后,交由承办人员办理付款。

4、办理支付。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八条、财务处内部管理。

1、财务处设立专职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付和管理业务。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一人办理现金的支付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3、对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或截留收入。

4、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5、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现金,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6、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证现金的安全。

7、出纳人员每月要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做到帐帐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8、出纳人员对与付款有关的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注销等必须规范进行,并设立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9、有关人员对应收票据的接收、转让必须认真仔细,按照规范进行。对有疑问的票据予以查询,有问题的要退回,对受理的票据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10、有关财务人员对办公用财务专用章、名章必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如因个人保管不但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1、财务处要培养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品格,从思想上消除危害现金安全的因素。

第九条、因业务需要在银行新增帐户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条、因公司资金发生困难,需向金融机构贷款时,须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从银行向用户开出承兑汇票每月只能一次,超过100万元时,需经公司领导、采购部门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银行间的大额资金调动超过100万元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

第十三条、因资金紧张需向银行贴现承兑汇票时,无论数额大小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

一、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二、为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保持适量的库存现金。

三、现金的使用,要能保证下面的项目能及时支付: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报关费、转厂费、广告费。

2、本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员工差旅费、学习费、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4、驾车人员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和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设备的小型维修的人工费,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费。

7、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小额开支。

四、除保证上项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五、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避免在保险柜外放。

六、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

七、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八、不准将公司存帐户借给他人使用。

九、不准以白条或不符合帐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十、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帐务监督。

十一、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终了,应核对帐、款是否相符,月终应与会计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帐。

十二、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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