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3篇

时间:2023-07-19 08:36:19 | 来源:啦啦作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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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规范考勤记录,为每月工资计算提供合理依据,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考勤制度》适用于正式投产前公司全体员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时间

1、夏季作息时间(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员工作时间:非倒班人员(白班人员)8:00-11:30,13:00-17:30

2)办公室人员时间(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 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时)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员以各部规定时间为准。

2、冬季作息时间(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员(白班人员)8:00-11:30,12:30-17:00

2)办公室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时)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员以各部规定时间为准。

3、其它工作时间制度

1)不定时工作时间

主要为部门经理以上公司领导、兼职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部长级以下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的员工需填写《不定时工作时间申请表》(见附表1),经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于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时间的,由部门制定相应岗位的工作时间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综合管理部根据总经理批准后的工作时间表,作为考勤标准执行。

部门工作时间变更,必须在三日内报综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之外上班的,均视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须当日填写加班单(见附表2和附表3),并交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紧急加班除外)。各部门加班单上交时间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员根据实际打卡或考勤表记录加班时间。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签到两种。原则上,生产部门员工采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结合的方式,办公室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基建工程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采用打卡方式。综合管理部食堂员工采用考勤表方式进行考勤。部长级(含副职)以上人员免打卡。

1、打卡考勤

实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未打卡者综合管理部视具体情况分别做迟到、早退和旷工处理。

一卡通员工包括: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全体人员,炼钢厂、镍铁厂、基建工程部车间主任以上人员。其中:综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员实行考勤表记录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综合管理部根据部门递交的排班表,制作统一格式的考勤表(见附表5)。加盖公章后,发放给各部门。各部门班组长、车间主任负责点名考勤、记录。考勤表经各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每月15日之前交给综合管理部,作为核算薪资的依据。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打卡、签到,违反此规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处罚50元。

五、考勤异常

考勤异常包括:迟到,早退,旷工,在岗未打卡,打卡未在岗,出差,请假,休假等。

1、迟到、早退、旷工等

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离岗;旷工:无故缺勤或未准假缺勤。

本着人性化管理的原则,员工一个月内允许2次5分钟内的迟到;如一个月内迟到和早退次数累计超过2次者开始执行处罚。

每月累计迟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并扣罚当月工资200元;每次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工资20元;迟到(或早退)10到30分钟以内扣工资30元;迟到(或早退)30到60分钟以内扣工资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日均全额工资的1.5倍;

旷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额工资的3倍,并给严重警告处分;月累计旷工三天的扣罚半个月工资,并予以留用察看处理;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计旷工五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给予除名且不负责任何善后事宜。

2、在岗未打卡

上下班忘记打卡或遇急事无法打卡,但不影响出勤的,员工需要当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写《考勤补录单》(见附表4),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考勤补录单修正考勤记录,否则将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由本人填写特批单交分管副总审批后交综合管理部。

3、脱岗

考勤记录正常,但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或办理私事。一旦发现人员脱岗,扣除当月工资10%,并作通报处分。脱岗由部门自查发现的,只对脱岗员工本人予以处罚;如被综合管理部发现,则对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连带处罚。

4、公出

外出办理公务当日无法考勤。综合管理部根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公出单修正考勤记录;

5、出差

经领导审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没有考勤记录,综合管理部根据出差单修正考勤记录;

6、请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月休假、年休假等。参见《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制度》考勤。

六、考勤报备

部门及班组长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记录。使用考勤表的部门和车间、班组,负责人每月3~4日将本部门、车间考勤表交综合管理部薪酬考勤人员,与一卡通考勤进行核对。如发现经常违反考勤制度的现象,必须及时处理并逐层上报。对连续三日旷工者,必须上报部门负责人和综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应的处理。员工本人的请假单、出差单、考勤补录单等,要及时报送综合管理部。

1、上报不及时或者故意隐瞒实情的,一经综合管理部查出,对其直接主管(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2、虚报考勤或帮助他人弄虚作假的,一经综合管理部查出,对其班组考勤统计人员和直接主管分别处以100~500元罚款。

3、请假期间委托他人打卡,考勤弄虚作假者,双方均处以300~5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

4、各部门员工的人事异动情况,部门需及时填写异动单并报至综合管理部。

如在一周内未上报而造成员工考勤异常,按每人/次对其直接主管(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七、考勤公示

1、综合管理部每月对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员进行两次考勤公示。公示时间为每月16日和30/31日对半月考勤进行公示。

2、综合管理部每月5~7日对上月度考勤进行公示、确认。对考勤有异议人员必须在公示期间到综合管理部核对,如果差异,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进行修订,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

3、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部门车间考勤进行签字确认后,送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工资核算的依据。

八、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本制度的监督检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上报总经理,作为违纪处罚和工资核算的依据。

九、附件

1、《不定时工作时间申请表》

2、《加班单(个人)》

3、加班单(成批)》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一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一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一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务必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状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下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状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篇三

1、凡幼儿园安排的各项活动(集会、学习)迟到一次扣款5元,早退一次扣款10元,病事假扣款15元,无故缺席扣款30元。

2、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超过30分钟按旷课一节扣款20元,并扣发一个月10%的全勤工资。

3、旷课一天扣除2天日平均工资,并扣发一个月全勤工资;旷工超过2天(含2天)以上者,扣发一个月全勤工资,并扣除实际旷工天数两倍的工资,按合同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病事假扣除日平均工资,病事假一天(半天折半)、两天、三天分别扣发一个月全勤工资的10%、30%、50%;病事假三天以上扣发当日工资和一个月全勤工资;病事假经过批准,时间在两小时以内且不影响工作的不扣工资,但每人每周不超过一次,超过部分则按请假的时间比例扣款。

5、凡星期五请假者,星期六算作请假,凡一周请假超过两天(含两天)者,且与星期六、星期日相连,星期六、星期日也算作请假天数。

6、法定婚假,丧假原则上发给基本工资,超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并按事假处理,

下列情况视为旷工处理

(1) 未办请假手续而误课、误工者;

(2) 请假未经批准而离岗者;

(3) 逾期未归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4) 未请假私自调课或请人顶上课者;

(5) 各单位组织活动缺席者(含教师外出听课,培训学习,参加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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