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金库管理自查报告(优秀9篇)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对“小金库”专项治理进行自查的通知》(建函〔20xx〕319号)要求,我处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后:下面是差异网的小编为您带来的9篇《银行金库管理自查报告》,可以帮助到您,就是差异网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篇一
自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颁布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及县委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临办发〔20XX〕4号)等的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立足于本单位实际,从思想到行动上全面统一到工作要求上来,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根据《关于转发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再次重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临纪通字〔20XX〕6号),我局认真对照工作落实情况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八项规定取得的成效
我局在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有关规定的示范下,通过有效的措施,很好的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能够按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县委相关文件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密切联系群众得到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局将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抓手,继续扎实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全面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确保我局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加快推进美丽临桂建设,全面推动洁净临桂工程的深入实施做出贡献。
二、落实八项规定基本措施
(一)领导重视,快速部署,组织学习。
在接到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桂林市及县委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贯彻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领导班子集中学习。2月中旬,我局召开了局班子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及县委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部署了工作内容,要求单位领导干部要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的要求,加强廉政自律,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和会风,树立市容系统良好形象;要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把八项规定精神细化到各项工作中去;要充分发挥市容管理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开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局领导干部带头从简安排各种活动,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贯彻精神。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落实八项规定各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先后三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工作部署会议,集中学习了八项规定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改变工作作风和狠刹浪费之风的重要性、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同时,就如何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进行研究部署,积极的推动了改进干部作风、厉行节约、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开展。
(二)围绕重点,狠抓落实。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等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了《县市容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力求在组织会议、执法监察、工作协调、单位管理等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八项规定的要求。同时,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我局针对日常工作纪律、公车管理、勤俭自律等方面下达了专项通知,要求局属二层单位、各股室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桂林市及县委的实施意见,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节假日期间要求公务车辆定点封存,不得公车私用,访亲探友;加强公文的规范化管理,控制发文数量、质量。
(三)结合业务,促工作进展。
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为契机,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切实保障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一是坚持一切从简,精简各类会议、文件。今年以来,我局从过去每月一次班子会、干部职工会的固定模式下,转变到如今须开则开,压缩会议4个,与20XX年同期相比精简50%,所组织的会议也大大压缩会议时间,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同时,在日常工作上,在不影响工作效果的前提下,压缩了各类工作报告和材料,精简了文件数量,严格控制文件篇幅,系统内的相关通知尽量通过网络传输,减少纸质文件和资料,降低运行成本,今年以来,压缩文件32件,与20XX年同期相比精简20%。二是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要求单位干部职工下班或人员外出办公时,关闭或切断电源,减少机关水、电等能源消耗;压缩办公经费,严格控制办公耗材,千方百计降低办公成本。三是规范做好日常工作。节假日期间,局领导走访慰问干部职工坚持做到轻车从简,自觉做到不增加单位负担,千方百计为干部职工排忧解难。领导干部都能够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等各项规定要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没有接收现金(礼金)、有价证卷支付凭证(购物卡)及土特产情况,没有公款吃喝、高消费娱乐活动行为,没有公款旅游,并切实做好和规范了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单位封存公车数3辆。
(四)强化督查,建长效机制。
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强化效果的落实,确保精神落到实处,并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通过开展自查自纠,虽然我局在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还存在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
一是工作成效不是很明显。在工作开展的面上要进一步扩宽,在改进作风上要逐步地推进。
二是宣传发动要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局干部职工对该项工作还处在初步认识阶段,需要进一步的加大宣传发动,形成自觉作为的局面。
三是工作落实措施不够全面。我局目前是针对存在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开展工作,工作落实上会有所局限。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在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加强廉洁自律工作上制定出更加完善、具体的工作措施,全面地推动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实施意见工作的有效开展。
专项行动工作总体情况 篇二
(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本次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为提高工作效率,我区整治办分别于11月14日和21号召开全区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层层动员部署,使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各街道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并具体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政策规定,确保工作部署深入到位。根据省、市、区行动实施方案,这次纳入整治范围的是全区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全区共有961个单位纳入这次整治的范围(其中:党政机关285 个,事业单位540个,区属国有企业54个,社会团体及公募基金会82个),确定了重点检查单位总数为128个。重点检查面占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13.3%,其中,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重点检查面占比为20.28%;非重点占比为8.94%,都达到省市方案的占比要求。为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区整治办在重点检查阶段还派出督导检查组,且专门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组成检查工作小组。
(二)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并未发现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存在“小金库”问题,但发现三个单位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现象,区整治办对本次检查发现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现象的单位,逐一督促整改。具体如下:
1、xx小学存在以大额现金进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款项结算的现象,合计3.14万元。该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经过认真学习有关现金管理规定,决定在今后工作中坚决杜绝使用大额现金支付等违规现象。
2、xx初级中学存在以大额现金进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款项结算的现象,合计0.24万元。该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经过认真学习有关现金管理规定,决定在今后工作中坚决杜绝使用大额现金支付等违规现象。
3、区文化中心管理处存在基本支出占用公益性演出专项经费项目经费的现象,合计1.19万元。该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经过认真学习有关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决定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经济业务内容进行会计核算。区整治办将协同区预算部门调减该单位下年度同类项目经费额度。
(三)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情况
为不断深化和巩固“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整治效果,构建杜绝“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的产生,我区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长效机制建设这个根本任务,扎实开展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加强教育
增强各单位干部群众的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是防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长效机制的任务,是彻底消除“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前提。为此,我们从教育入手,不断加强单位干部和财务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其一,要求各单位的“一把手”在思想上要认清“小金库” 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严重危害性,采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和制度意识,引导党员和干部带头学习制度,自觉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其二,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负责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培训,堵塞漏洞,防范“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产生;其三,要求各社会团体、各国有企业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与日常财务会计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
2、完善制度
加强各部门、单位防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制度建设和落实,不断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从源头上切断“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资金来源。
其一、严格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备案管理制度,从严控制新开账户,对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进行清理,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归并的坚决归并。进行银行账户检查,加强单位银行账户内部管理,切实堵塞资金管理漏洞。
其二、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罚缴分离、收支分离、收支脱钩”的总体目标,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理顺罚没收入和收费管理秩序。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凡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财政部门的统一监管。
其三、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约束。继续深化行政经费管理和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减少财政资金使用上的漏洞。
3、强化监督
其一、严格落实“小金库”承诺保证制。我们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纪检负责人签订《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并按照承诺的要求,严格执行“小金库”治理的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及时上报各项报表,并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其二、严格落实“小金库”举报查处督办制。建立群众举报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拓宽群众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健全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查。
其三、严格落实整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制。我们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把防治“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及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
小金库自查报告 篇三
为认真贯彻全区“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红寺开发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国土资源管理局认真对照治理范围和内容,进行了深刻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把握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基本原则,建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具体负责,财务人员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深挖细查,开展了详细认真的摸排。
二、严格界定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此项治理的重点包括行政机关,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收费、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认真、严肃、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一)账户情况
自查表明:因国家、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土地承包、土地开发整理等业务工作相继开展的需要,为严格资金监管,便于资金收支,确保专款专用、严格透明,我局在农行共设立了3个账户,分别为: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征地补偿专户、太中银铁路征地补偿专户、单位经费基本户;在信用社共设立4个账户,分别为:基建(办公大楼)专户、临时用地补偿专户(已于20xx年8月18日销户)、土地承包费收支专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户,以上账户全都做到专款专用,无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
开发区8月12日召开“小金库”清理整顿再部署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再次清查,发现还存在着以下问题。本着勇于负责、敢于坦承的原则如实汇报如下:
1、我局原任局长根据管委会有关领导指示精神,为扶持红寺堡罗山宾馆能顺利开业,于20xx年六月分三次给罗山宾馆借款共计壹拾伍万元整,所借款项为土地出让金。因罗山宾馆一直无力偿还,我局便以抵顶在该宾馆的各项招待费形式逐渐回收借款,收回款项全部上缴财政,至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开始时,最后一笔借款64697.80元全部被追回,并于20xx年8月18日全额上缴财政。
2、因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由我局承办,吴忠市国土资源局只负责审核发证,土地证书工本费由我局代收保管,待发证时统一收缴吴忠市局。为便于保存,我局当时开设了存折,共存入工本费3640元,之后因吴忠市局未向我局发证,此项资金也未上交,20xx年8月18日全部上缴本级财政。
小金库自查报告 篇四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通知》(甘财办﹝20xx)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甘财监﹝20xx)22号)文件精神,认真进行了“小金库”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我单位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关于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通知》进行了传达学习,并认真贯彻文件精神,正确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我狱必须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方案要求,我单位重点围绕文件要求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账户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单位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全部纳入本单位基本户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单位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没有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
3、我单位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政府采购,没有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我单位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没有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问题。
5、我单位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没有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情况。
6、我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对票据进行发放、领用、使用、保管、核准和销毁,没有非法转让、出借、串用、代开、伪造、变造、买卖和擅自销毁票据的问题。
7、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8、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没有违反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账户、账簿。
虽然我单位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强化流程,加强内控机制。
2021年最新清理小金库自查报告 篇五
按照《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做好20_年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通知》(咸地税发〔20___〕105号)的要求,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现就在我局开展20_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本次自查,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尚军民同志担任组长,纪检组长贾丰源同志担任副组长,计财、纪检监察、政工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积极出台我局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内容,确定自查范围和重点,对我局“小金库”的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详查。
二、自查情况汇总
这次自查工作的重点是开展了对我局20___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回头看”以及对我局20___年1-6月份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对各基层单位及股室的自查和检查,经查我局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办理,无违反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情况。
1、无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我局收费项目为发票工本费收入,均按上级规定收取入账并上缴市局,各类税收罚款均按规定及时上缴入库;
2、未发现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我局所有固定资产均纳入县局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无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无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5、无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6、我局各单位均为报账制,不存在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现象。
此次自查,我局虽然没有发现“小金库”的现象,但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督促我们在以后的各项工作中严格要求,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促进我局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关于小金库自查报告 篇六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财务管理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xx县《关于认真开展清查“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xx年2月14日开始,县史志办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对资金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的自查和清查,彻底铲除"小金库"这一滋生腐败的温床。
按照施办发[20xx]4号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及时在职工大会上传达相关要求。并认真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成立了由主任张树才为组长、副主任詹应泽、支部书记蒋卫树为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按照《关于认真开展清查“小金库”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施办发[20xx]4号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我办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史志办成立以来,都是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我办监管使用的票据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票据由我办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我办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县史志办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2021年最新清理小金库自查报告 篇七
根据临群组发【20___】7号文件要求,县粮食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这次清理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及相关规定,并按照部署要求立即逐项逐人进行了全面清查,保证做到应查尽查,不留空当。现将“五清”和“小金库”专项清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财务审计科、办公室、业务科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组织实施粮食系统的专项清理自查、整改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
一是学习政策。首先组织领导小组学习有关政策法规,掌握政策,明确清理自查的内容和方法、步骤。二是进行自查。领导小组在组织专业队伍学习的基础上,要求财务、工会及有关负责人按照要求进行自查。
三、自查结果
1、领导干部超面积办公用房问题。经自查我局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未发现超标情况,现我局领导干部人均办公用房使用面积8.7平方米,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调离工作岗位的领导干部没有发现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违规购买商品房问题。
2、无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无公车私用,套用混挂车辆牌照及挂假牌照问题。
3、没有领导干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问题。
4、根据惯例,经局党委研究,局长兼任县粮食收储公司经理,无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问题。
5、通过财务自查,无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
6、通过自查,县粮食局严格执行财政纪律,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会计统一核算,如数入账,没有私设账外账现象,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财务通则》《新会计制度》要求执行,会计核算独立,粮食局局属经费拨款,设经费收支账一套,除会计账内开设银行账户,没有以单位名义和个人名义开设任何账户。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局20___年罚没收入500元,已交县财政局,除此之外,无其它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自查,县局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会计核算,没有私设“小金库”,无违反财经纪律现象,会计报表数字真实,内容完整。
四、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
局党委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机关物资管理制度,制定下发了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粮食收储企业资产管理办法。同时局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科室(中心)负责人、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保证了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机关作风风清气正。
小金库自查报告 篇八
为了做好我校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根据琼海治风办〔xx〕10号《琼海市关于转发深入治理“小金库”问题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对“小金库”的清理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周乃安校长任组长,钟家书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有:李永海(政教处主任)、叶冠池(教导主任兼党支部纪检委员)、符芳才(总务主任)、郑在泽(政教处副主任兼党支部组织、宣传委员)、何子花。
二、学习文件,布置自查任务。
20xx年12月20日,我校召开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和学习琼海治风办〔xx〕10号文件,布置自查任务,确定了如下的自查内容:
1、学校或班级有无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行为;
2、学校或班级有无违规用学校资产收费、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学校或班级有无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学校或班级有无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学校或班级有无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学校或班级有无以假的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学校或班级有无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分工负责,开展自查工作
我校的。做法:一是由钟家书副校长牵头,对学校和班级的收入往来进行清查,对学校和班级有无欠帐等情况进行核查;二是由叶冠池教导主任兼党支部纪检委员牵头,对学校的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学校的其他收入情况进行核查,如:对东平小学上交我校的水费3500多元;东平派出所缴交违法人员损坏我校12株重阳树4000元的赔款等情况进行核查。
由于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两个自查小组对每张发票进行了认真的核对,对每条单据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证明我校的经费收支、账目规范、严谨,一清二楚,没有发现学校和班级用公款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财务人员已经将其他收入和赔款存入了学校的。账户,没有违规行为。
关于小金库自查报告 篇九
按照《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继续做好202x年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通知》(咸地税发〔202x〕105号)的要求,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安排部署,现就在我局开展202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本次自查,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尚军民同志担任组长,纪检组长贾丰源同志担任副组长,计财、纪检监察、政工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积极出台我局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内容,确定自查范围和重点,对我局“小金库”的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详查。
二、自查情况汇总
这次自查工作的。重点是开展了对我局20xx年“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回头看”以及对我局202x年1-6月份财经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对各基层单位及股室的自查和检查,经查我局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程序办理,无违反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情况。
1、无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我局收费项目为发票工本费收入,均按上级规定收取入账并上缴市局,各类税收罚款均按规定及时上缴入库;
2、未发现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我局所有固定资产均纳入县局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无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无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5、无以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6、我局各单位均为报账制,不存在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现象。
此次自查,我局虽然没有发现“小金库”的现象,但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督促我们在以后的各项工作中严格要求,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促进我局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差异网为大家带来的9篇《银行金库管理自查报告》,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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