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优秀4篇】

时间:2023-07-22 17:13:38 | 来源:啦啦作文网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差异网为您带来了4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大全 篇一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与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两类。对危险和有害因数的辨识应从人、料、机、工艺、环境等角度入手,动态分析识别评价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数的种类和危险程度,从而找到整改措施来加以治理。

2、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

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主要集中表现在那些施工现场经验不丰富、素质较低的人员当中。事故原因统计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因此应严禁“三违”。

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险源:

(1)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人工挖孔桩、基坑施工等局部结构工程失稳,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

(2)施工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因安全防护不到位、人员未配系安全带等原因造成人员踏空、滑倒等高处坠落摔伤或坠落物体打击下方人员等意外。

(3)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临时电漏电遇地下室积水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

(4)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频繁吊运、搬运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易发生堆放散落、高空坠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存在于施工自然环境中的重大危险源

(1)人工挖孔桩、隧道掘进、地下市政工程接口、室内装修、挖掘机作业时损坏地下燃气管道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中毒意外。

(2)深基坑、隧道、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支撑等设施失稳,坍塌,造成施工场所破坏、人员伤亡。基坑开挖、人工挖孔桩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

(3)海上施工作业由于受自然气象条件如台风、汛、雷电、风暴潮等侵袭易发生翻船人亡且群死群伤意外。

3、 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

(1)厨房与临建宿舍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意外。

(2) 临时简易帐篷搭设不符合安全间距要求,易发生火烧连营的意外。

(3)电线私拉乱接,直接与金属结构或钢管接触,易发生触电及火灾等意外。

(4)临建设施撤除时房顶发生整体坍塌,作业人员踏空、踩虚造成伤亡意外。

4、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危害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主要有: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和其他伤害等几种类型。2006年上半年建设系统事故类型死亡人数所占总数比例分别是:高处坠落占39.5%,施工坍塌占22.6%,物体打击占14.3%,起重伤害占8.1%,触电占5.9%,机械伤害占5%,其余类型占4.6% 。

二、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整治措施 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加强现场巡视,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地段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 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要严禁“三违”,加强教育,搞好传、帮、带,加强现场巡视,严格检查处罚,慢慢就规矩了,懂安全了,会安全了。 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如过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沟可采用顶管技术等。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对不良自然环境条件中的危险源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选定适当时机进行演练,做到人人心中有数,遇到情况不慌不乱,从容应对。

6 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三。分级

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按危险程度为区级重大危险源,按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和危害程度为四级重大危险源:R<50m(R为伤亡半径)。事故影响范围超过本公司能对区内其它单位造成危害。

四。适用范围(危险源种类)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各类压力管道。

五。资料

1、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务必遵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指定专人管理负责,充分发挥其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并能按开发市安监部门的要求,正确、熟练使用管理信息系统。

3、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将《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表》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对公司的所有重大危险源务必按市安监局的要求如实进行网上申报。

4、当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透过管理信息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同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核定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程度。

5、每两年对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将安全评估报告报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评估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资料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6、公司的主管部门务必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务必的资金投入。

7、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务必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根据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要求和技术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

9、每季度对全公司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状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0、在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务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11、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

12、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务必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职责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3、各类压力容器包含气瓶及其安全附件严格按国家标准定期校验检查。(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气瓶及其安全附件、由安全员负责,同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工作。

14、按安监局要求定期为所有在用压力管道进行全面检验。由安全员负责。

15、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16、制定详尽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两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预案。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3.相关术语定义

3.1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5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6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

全面负责公司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保证重大、重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4.2安全环保部

4.2.1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传递和建档。

4.2.2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及一般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监控及监督管理,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

4.2.3负责制定重大、重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传递至各相关单位和员工。

4.2.4协助人力资源部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4.2.5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构成演练和评价记录。

4.2.6负责将重大危险源构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3人力资源部

4.3.1负责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告知;

4.3.1负责组织对重大、重要危险源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4.4各部门

4.4.1各部门负责人对重大、重要危险源负直接管理职责。负责对本部门的重大、重要危险源进行检查、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并组织落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公司及安全环保部。

4.4.2组织对员工进行重大、重要危险源方面的安全教育,使员工能识别事故征兆并掌握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

5.工作程序

5.1重大、重要危险源的辨识

5.1.1根据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危险物质的界定,本公司的苯、甲苯、汽油,铬酸酐,硫酸属于应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危险物质。

5.1.2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应的生产单位,对存在危险物质的生产场所和储存区进行计算单元的划分,并对各单元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

5.1.3安全环保部根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按危险物质临界量值对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为重大危险源;未到达临界量的单元为一般危险源,对于未到达临界量的单元,但是又具有重大风险,且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一次重伤2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这些状况组合的危险源应列为重要危险源。

5.1.4安全环保部应对重大、重要危险源构成评估报告。危险源的评估报告应包括: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重大危险源的基本状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评估结论与推荐等。

5.2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管理

5.2.1报告与告知

重大危险源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上报,重要危险源应列入公司重点监控对象。

5.2.1.1安全环保部根据危险源辨识及其风险评价的结果,对重要、重大危险源建立台帐(见附表1)。台帐中应注明重要、重大危险源的名称、所属单位、所在地点、潜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发生严重危害事故可能性、发生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危险源级别、应采取的主要监控措施、单位职责人、管理人员等。重大重要危险源台帐应发到各部门(车间),并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保存。

5.2.1.2透过辨识确定的危险源(点),各部门(车间)要造册登记、绘制一览图上墙,告知员工。

5.2.1.3安全环保部应将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构成报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报告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状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

5.2.2重大、重要危险源的变更

5.2.2.1凡进入台帐的重大、重要危险源,未经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的评审不得撤帐或降级。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撤消已确定的危险源(点)或者放弃管理。

5.2.2.2在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进行评审时,应同时评审重大、重要危险源。公司应当至少每3年对重大危险源组织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5.2.2.3重大、重要危险源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风险控制进行评审并对重大、重要危险源报告进行修订并报告相关部门:

(1)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

5.2.3重大、重要危险源实行挂牌管理

5.2.3.1对所有危险源(点)务必悬挂警示牌并持续警示牌完整无损。

5.2.3.2公示资料包括:

设备(设施)名称、级别、公司级负责人、部门级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潜在的主要危险、监控措施;公司级负责人、部门级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的检查周期等。

5.2.3.3因工作需要调整危险源(点)负责人,应在警示牌上及时更正。

5.2.4重大、重要危险源的`检查与整改

5.2.4.1重大、重要危险源应列为各级安全检查的重点,各级负责人应当定期开展检查,及时填写检查记录(见表2),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应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并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状况。

5.2.4.2各级人员对重大、重要危险源检查周期

(1)公司级负责人每月检查1次,填写检查记录后交安全环保部;

(2)部门级负责人每月检查2次,检查记录在月后2日内交安全环保部;

(3)现场级负责人每周检查1次,检查记录在月后2日内交本部门负责人审阅并留部门安全员处保存。

5.2.4.3重大、重要危险源的日常安全检查应贴合“三定”要求(即:定检查时间、定检查资料、定检查职责人)。

“三定”的具体资料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班组制订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5.2.4.4重大、重要危险源的事故隐患整改管理,要坚持实行闭环监控,做到:有书面通知,有整改期限,有跟踪反馈,有验收手续。

5.2.4.5重大、重要危险源的监控及设备运行、维修等环节的工作,要做好书面记录,做到记录准确、完整、清晰、可追溯。设备动力部定期(根据国家对设备规定的检测周期)对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检仪表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时传递至安全环保部。

5.2.5应急救援的演练

5.2.5.1重要危险源所属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重要危险源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并报安全环保部审核和备案。

5.2.5.2安全环保部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发至各单位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2.5.3安全环保部、各生产单位每年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计划应包括演练时间、地点、人员。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5.2.5.4安全部门、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在演练前应组织对参加演练的人员进行《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培训。

5.2.5.5安全环保部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参加演练的人员和观摩人员对演练过程进行评估,安全环保部将演练及评估状况做好记录。

5.2.5.6安全环保部根据演练的评估状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

5.2.6应急资源管理

5.2.6.1各单位应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5.2.6.2安全环保部根据应急措施计划,合理配置足够的应急器材,建立应急救援器材管理台帐。

5.2.6.3各单位应急器材应定人保管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持续应急器材完好。发现应急器材不完好,应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5.2.7档案管理

5.2.7.1安全环保部和有重要、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应建立并定人保管危险源管理档案。

5.2.7.2管理档案包括以下资料:

(1)重要、重大危险源台帐:

(2)重要、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3)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方案和记录;

(4)公司级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检查记录(安全环保-差异网§www.chayi5.com 部保管);

(5)现场负责人检查记录(部门保管);

(6)培训教育记录;

(7)评审资料

(8)重大危险源的报表等。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4、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

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

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重大危险源管理务必职责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登记、评估和备案

6、公司、各生产单位按二级安全职责主体,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各生产单位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车间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7、各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公司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按规定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报告》按地方政府要求进行备案,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

8、每年由公司组织开展定期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工作,各生产单位不定期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以《安全检查通报》形式及时通报,要求限期整改。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重点为:重大危险源基本状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危险源设备维修保养和检测状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安全对策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资料。

9、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及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

10、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及时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到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上报国投集团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

11、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操作规程》、防火防爆、机械和电气、紧急应急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培训。

12、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以下资料:

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

2)危险辨识与评价;

3)报警系统;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应急潜力评价与资源;

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7)保护措施程序;

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9)培训与演练。

13、各生产单位要定期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以上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提供的4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对您的写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