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通用5篇

时间:2023-06-27 16:50:39 | 来源:啦啦作文网

关于经营设施农用地的建设方案 篇一

关于经营设施农用地的建设方案

为带动更多农民从事规模化、生态化的农业生产,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率,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并以此带动本地农村经济发展,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本地农民收入,我公司拟申请建立法自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牛养殖项目。现将本项目建设方案报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内容:

我公司建立法自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牛养殖项目

二、 项目建设地点

法自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黄牛养殖项目位于宁墩镇三塔村。地理环境非常适应。

三、 项目用地面积

本项目规划用地 15489㎡

有偿流转土地和租赁土地的经营权均为42年。 四,拟建设施类型、数量

生产设施用地:15489㎡,其中钢构PC板连体大棚: 14489㎡。砖木结构生产用房:1000㎡。合计:15489㎡。上述用地不占基本农田。

五、 土地复耕

本项目的生产设施用地均不占用基本农田,因此,经营到期后,将自行处理地面设施,按规定进行土地复垦。

六、 项目投资估算及经济效益分析

(一) 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以自筹为主。

(二) 项目投资约需:400万元。 其中:

1、固定资产投资约300万元(含钢构厂房和各项土建费用,仪器设备等)

2、流动资金投入约需100万元(材料费、水电费、人工费等)

(三)经济效益分析

1、本项目建成后,年收入可达50万元。

2、扣除年固定资产折旧及流动资金抽入20万元,年利税可达30万元。

申请单位:宁国市法自然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设施农用地申请书 篇二

设施农用地申请书

为了发展当地红枣产业,我公司申请占用丛罗峪镇马家山村集体土地(园地)0.2078公顷用于1000亩红枣的晾晒、分拣、包装、储存,这样既可增加农民收入,又可解决剩余劳力40余人,请予批准。

山西科普红枣业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设施农用地 篇三

设施农用地

一、定义和范围:设施农用地定义: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设施农用地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

2、规模代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

2、仓库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4、各市国土资源根据本地实际对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做进一步规定。

二、分类管理:

1、管理方式: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农业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不计入耕地减少考核;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

2、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进行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3%以内,但最多不超过2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3、设施农用地范围: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因设施农业项目发展需要,申请按建设用地使用土地的,可按建设用地管理,并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4、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三、规范设施农用地审核:

1、经营者申请。

2、乡镇申报。

3、县级审核。(国有农场的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由农场提出申请,报农场主管部门初审后,送县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四、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

1、切实加强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管制。

2、建立设施农用地监管的共同责任机制。

3、设施农用地使用纳入土地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范围。

4、严肃查处设施农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设施农用地 篇四

设施农用地

一、设定的法律依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

二、办理流程

1、用地者向所在镇街提出书面申请;

2、国土员现场勘查,核实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报区国土局审查;

4、区政府审批。

三、申报必备材料

1、镇(街)人民政府向区人民政府写请示;

2、用地单位向镇街写申请;

3、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通知书涉及成立企业的(涉及注册登记企业);

4、设施农用地审核申请表

5、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土地使用者与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户签订,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签订合同的用地主体与镇办请示的主体、复垦保证书主体、营业执照的法人四者必须统一);

6、农业设施用地协议(与土地所有者签订)

7、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业设施用地会议纪要。(纪要应明确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应到社员代表多少、实到多少、各代表的意见、最后决定是否同意用地,决定同意前提标准为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签字同意)。

8、选址意见书及选址图;(属城镇规划区内,由区规划局办理,之外的由各镇街办理)

9、地形图及勘界技术报告;(用地单位委托中介单位办理)

10、占用林地的需提供林业部门批复(用地单位到林业部门办理)。

11、设施建设方案及平面布置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用地规模等)

12、用地复垦保证书、委托造地协议及补充耕地方案;(土地复垦保证书针对全部设施农用地,由用地单位出具,委托造地协议只针对附属设施用地占用耕地部分,由用地单位到区国土房管局土地整理中心办理)。

13、缴纳委托造地费票据;(只针对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占用耕地须到区国土房管局土地整理中心缴纳委托造地费,委托区国土房管局土地整理中心进行耕地占补平衡)。

14、标注拟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局部彩色图件(用地单位到区国土房管局规划耕保科办理)。

15、土地利用现状图。(区国土房管局房地籍科办理)

16、用地红线图光盘

四、承诺时限(工作日) 5个工作日

五、受理机关及地点 区国土房管局用地科

六、决定机关 区人民政府

七、专用申请表(书)名称 设施农用地审核申请表

八、证照(件)名称 无

九、证照(件)有效期限

用地单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协议终止时间

十、是否收费 是

十一、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合川府发〔2012〕5号收取委托造地费,七个街道25元/平方米、建制镇20元/平方米

十二、证照(件)是否年审或年检,审验时间 不年检

十三、项目申请受理人 廖玲玲

十四、项目审批负责人 区政府

十五、附件

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 篇五

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

(一)用地单位(个人)

XX有限公司 负责人:

(二)建设地点

(三)建设内容

1、该养殖基地占地 亩。养殖基地将建成钢管焊接加盖铁棚的牛舍,占地面积 平方米,一年养牛300头。

2、养殖基地总投资:计划投入资金300万元。投入资金主要用于平整土地、修建牛舍和其他的附属设施和购买首批肉牛种。建成牛舍后立即可以进行肉牛饲养。

3、建设周期:计划2个月之内建好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立即投入生产。

(四)经济效益和作用意义

1、经济效益:养殖基地建成后,每年可以繁殖小牛50头,出栏100头,年产值130万以上,年净收入80万以上,3年就可收回全部投资。

2、作用意义:XX公司计划招收养殖人员5人,兽医人员1人,运输人员1人。共可安排就业人员7人,可为地方税款带来可观的收入和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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